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全市防汛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渝汛指〔2025〕24号)要求,结合《重庆市南川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10日18时启动全区防汛III级应急响应。根据区气象局预报,全区未来三天以多云天气为主,目前形势总体平稳。
经会商研判,按照《南川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12日10时终止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要求继续做好防汛备汛工作,抓好地质灾害、山洪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和道路设施恢复建设等工作,强化值班制度,确保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到位,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南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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