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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47094320626/2026-00090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测预警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应急局
[ 发字文号 ]
南川抗震指发〔2026〕13号
[ 标  题 ]
南川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启动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6-18
[ 发布日期 ]
2026-06-18
[ 有 效 性 ]

南川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启动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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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监测,617日晚全区普遍降雨,北部乡镇普降暴雨,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风险大,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按照《重庆市南川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南川府办〔202476号)有关规定,经会商,决定于20266189时起,启动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请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

一、动态开展会商研判。密切关注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变化,组织会商研判,重点关注灾险情发展趋势,精准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层层“叫应”“叫醒”,尤其高度重视夜间“叫应”,确保到户到人,形成响应闭环。

加大巡查排查力度严格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三查”制度,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基础上,对辖区行业内可能形成滑坡的各类斜边坡和未经支护的人工切坡,对可能形成危岩崩塌的陡崖和孤石,对可能形成地面塌陷的采空区等影响区域,对潜在山洪泥石流沟谷、切坡建房边坡、临水临坡临崖临沟“四临”居住区、露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排查。

加强避险转移撤离。严格落实强降雨天气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工作制度,紧急撤“三高”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高和极高风险区居住的群众,“四临”区域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群众,工程建设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野外作业人员和工作人员。

强化应急响应准备。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救援队伍和装备、救灾物资的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出现灾险情,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严密防范地质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发生灾险情后,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处置,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四级响应行动措施


 南川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66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四级响应行动措施

区气象局: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气象预警预报。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区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开展会商研判,实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划定风险区域,提出转移意见;督促有关乡镇(街道)组织四重网格员开展巡查排查工作,抽查在岗在位情况;督促专业监测单位及时关注监测平台监测数据变化,加强巡查,提前预警预报;安排驻守地质工程师开展技术指导。

区应急管理局:加强抢险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危化、矿山、工贸等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视情派出工作人员赴重点乡镇(街道)开展督导。

区水利局:及时发布山洪预警和安全提示信息;通知预警区内山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促其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巡查;做好山洪、泥石流灾害协同应急抢险准备。

区住房城乡建委:通知预警区内山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促加强农村切坡建房边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区文化旅游委: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景区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督促其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巡查。

区交通运输委:通知交通运营部门做好对公路控制区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组织抢险队伍做好险情处置准备工作。

区教委: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学校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停止预警区内学校山区研学、实践等户外活动;督促其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巡查。

区民政局: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等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督促其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巡查。

其他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对预警信息的关注,根据职能职责做好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抢险救援准备等工作。

属地乡镇(街道):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村(社区)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做好预警区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巡查排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防范应对工作;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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