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5-11-10

字号:
分享:
打印: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我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南川区党委和政府

公示日期

20251110日至20251121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南川区良瑜国际养生谷项目侵占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违规建成约4.3公里道路及观景平台、景观水池等设施”。《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求通过“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核实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建设项目、拆除违规建()筑物、完善手续、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等整改措施,到“全面整改南川区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不力问题”的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

1.已依法查处良瑜国际项目违规修建道路及观景平台、景观水池共1874平方米等问题,处罚款12.04万元。

2.开展巡查排查,未发现需纳入整改台账或“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问题。
3.已拆除4个观景平台并完成复绿,已拆除景观水池格网、坐凳和入水梯步等设施并封堵进出道路。保留最南端“悬崖边”和最高处“瞭望点”等2处观景平台
4.为最南端“悬崖边”和最高处“瞭望点”等2处观景平台完善相关手续,已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同意南川区南城街道三汇村森林防火设施项目在重庆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的行政许可决定》(林资许准(渝)〔202512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南林许可地服〔2025057号)。
5.出台《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金佛山管理事务中心与保护区42位生态管护员续签管护合同,与11个乡镇街道建立护林员融合使用机制,利用无人机开展巡查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巡护工作。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严格自然保护区用地审批现场查验,规范建设行为,严守生态红线;利用林草执法下发图斑、双随机抽查、畅通举报渠道等方式,加大违法打击力度。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202599日、1016日,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先后组成核查验收组,对南川区良瑜国际养生谷项目侵占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组对照《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询等方式,逐一核实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整改目标完成情况。验收组认为,南川区党委和政府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对标对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按期完成了整改任务:一是已依法查处良瑜国际养生谷项目违规修建的道路、观景平台、景观水池等。二是已拆除4个观景平台、景观水池格网、坐凳和入水梯步等设施并封堵进出道路。三是已将最南端“悬崖边”和最高处“瞭望点”2处观景平台改造为森林防火瞭望台,并完善相关手续。四是出台《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建立保护区生态管护员与11个属地乡镇(街道)护林员融合使用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巡护工作,并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自查,暂未发现新增问题。五是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内用地审批和现场查验要求,规范建设行为,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附件下载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展开菜单

南川慢直播

智能机器人

微信

我要留言

适老版

便民日历

收起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我要写信

主办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5001190010 ICP备案:渝ICP备11000302号-1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500119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