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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在城市建成区周边试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田间生物质处置

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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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日,区融媒体中心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委获悉,我区将试点开展城市建成区周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田间生物质处置工作。

试点区域涉及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的共22个村(社区)。据初步统计核算,试点区域内年产生秸秆量约1.7万吨,可作为饲料等利用的约0.9万吨、还田利用约0.2万吨、需集中收集处置约0.6万吨。按每亩耕地(含其附属土坎、田埂)年产生200公斤杂草等生物质估算,每年产生秸秆以外的生物质约为0.9万吨需转运处置。

按试点工作计划,试点区域内产生的农作物秸秆将通过离田离地利用、还田利用、 转运加工燃料等综合利用方式,其他生物质则通过收集转运集中处置方式,逐步提升综合处置和产业化利用能力。

未来2-3年,我区将通过加强秸秆还田利用、秸秆离田利用、秸秆及杂草等生物质清运处理等处置方式,采取添置或引进实用机具、建立集中收储点、鼓励发展养殖业、鼓励农户自行收集交售等举措,推动试点区域内的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5%以上、田间生物质转运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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