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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4711663732Y/2021-0012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南川区发展改革委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 ]2021-07-12 [ 发布日期 ]2021-07-12 [ 体裁分类 ]公文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的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区委有关部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办发〔20212号),加快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发改体改〔202167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性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也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实现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加强对接争取,改善市场营商环境

对照通知的市级任务分工,各对应区级部门为各任务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主动与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对接,积极主动作为,争取政策支持和先行先试,切实改善我区市场营商环境。各区级责任部门要加强改革经验总结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工作,成熟一项、推广一项、切实增强改革的示范引领,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在全市复制推广。

三、积极主动作为,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对各项任务出台的具体改革政策,区级责任部门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实施路径、完成时限等内容,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各项任务见到实效。改革实施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市场反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要情况按程序请示报告。

附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发改体改〔2021671号)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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