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有关部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办发〔2021〕2号),加快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发改体改〔2021〕67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性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也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实现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加强对接争取,改善市场营商环境
对照通知的市级任务分工,各对应区级部门为各任务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主动与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对接,积极主动作为,争取政策支持和先行先试,切实改善我区市场营商环境。各区级责任部门要加强改革经验总结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工作,成熟一项、推广一项、切实增强改革的示范引领,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在全市复制推广。
三、积极主动作为,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对各项任务出台的具体改革政策,区级责任部门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实施路径、完成时限等内容,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各项任务见到实效。改革实施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市场反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要情况按程序请示报告。
附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发改体改〔2021〕671号)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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