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49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边界设卡堵疫
在充分发挥大有指定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关口作用的同时,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各边界乡镇具体负责,对辖区交通路网情况、进出我区动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情况进行精准调查排查,根据疫情及时设置临时检查站,报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同意后迅速开展工作,确保设卡堵疫全覆盖。
二、强化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餐饮企业、食堂等餐厨剩余物产生主体的监管,建立餐厨垃圾处置台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与合法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合同,索取并留存收运者资质证明复印件,严禁售卖、随意丢弃餐厨剩余物。
区城市管理局要切实做好餐厨剩余物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严禁餐厨剩余物流入饲养环节。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养殖环节的巡查监管,发现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应及时组织属地派出所、畜牧兽医水产站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对餐厨剩余物溯源,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从严处罚。
三、强化生猪产品监管
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定点屠宰资格证、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和逾期未开展非洲猪瘟自主检测等不合格的生猪屠宰企业、屠宰场(点)一律关停,严禁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出屠宰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强力督导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禁采购未经非洲猪瘟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查验生猪产品来源,发现可疑产品及时抽检;加强检出阳性生猪产品溯源调查,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强化违法犯罪打击
要统筹力量、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非洲猪瘟防控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查重处私屠滥宰、倒卖伪造“两证一报告”、贩卖和丢弃病死猪及其产品、非法调运和走私生猪及其产品、买卖和使用餐厨剩余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
五、强化防控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防控责任,果断先期处置可疑疫情,坚决防止二次扩散和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保障防疫检疫、监测排查、设卡堵疫、监督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经费。加强宣传引导,督促生产经营者特别是规模养猪场、种猪场、定点屠宰场、猪肉及其产品冻库和交易市场业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加强协作、分工负责、主动作为,形成联防联控强大合力,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导致防控措施不落实甚至引发疫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