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500384711663732Y/2020-00652
[ 发文字号 ]南川发改委发〔2020〕38号
[ 发布机构 ]南川区发展改革委
[ 主题分类 ]收费
[ 成文日期 ]2020-03-11
[ 发布日期 ]2020-03-11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关于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南川发改委发〔2020〕38号
关于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
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
复工复产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区内各供电企业:
现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0〕20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
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通知》(渝发
改价格〔2020〕208号)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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