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500384008682202H/2023-00273
[ 发文字号 ]南川教发〔2023〕41号
[ 发布机构 ]南川区教委
[ 主题分类 ]教育
[ 成文日期 ]2023-08-28
[ 发布日期 ]2023-09-05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区教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川教发〔2022〕6号)要求,在各幼儿园自查申报、教育督导责任区复查的基础上,区教委、区财政局对提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申报的幼儿园进行了资格核定,经审查,初步认定重庆市南川区示范幼儿园等107所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见附件)。
为坚持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标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沿着普惠性道路健康发展,我区将对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严禁通过虚假注册幼儿学籍信息、隐瞒流失幼儿等方式套取、骗取财政资金。普惠性幼儿园若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明显下降、违规乱收费、无故终止教职工“五险”等问题,经查证属实,立即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重庆市南川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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