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经有关部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闭库销号现场复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赤泥尾矿库闭库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达到闭库销号条件,现予以销号。
该尾矿库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不再列入尾矿库管理与统计范围,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负责该库后续安全管理和环保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5001190010 ICP备案:渝ICP备11000302号-1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500119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