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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4008682034F/2025-0004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南川府办发〔2025〕10号
[ 标  题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8-07
[ 发布日期 ]
2025-08-14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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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照《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配套工作规则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237号)规定,按时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在公众参与环节,决策事项应同时通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和政务新媒体(南川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决策事项或者对列入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由决策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按照编制程序报审。

三、《目录》印发实施后,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司法局,对《目录》执行情况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参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5年度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87

(本文有删减


附件

2025年度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南川区林区森林防火及森林质量提升专项规划(2024—2035年)

区林业局

第三季度

2

重庆市南川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

区水利局

第三季度

3

重庆市南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区发展改革委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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