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南川府发〔2020〕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0〕1949号),区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研究,决定从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废止《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川府办发﹝2008﹞76号)、《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2〕151号)等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川府办发〔2008〕76号)
2.《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2〕151号)
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扶贫攻坚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5〕94号)
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6〕109号)
5.《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存量违法建筑整治分类处置的指导意见》(南川府发〔2017〕29号)
6.《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集体土地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7〕74号)
7.《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7〕129号)
8.《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7〕144号)
9.《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川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南川府发〔2018〕49号)
10.《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川区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目录(行政审批权力清单)的通知》(南川府发〔2018〕50号)
11.《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南川府发〔2018〕92号)
12.《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8〕56号)
1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创业种子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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