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
关于疫木除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通知
南川林发〔2025〕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疫木除治单位:
为有效规范疫木除治采伐行为,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疫木除治相关技术规程等要求,现将全区疫木除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依法采伐理念
疫木除治是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的关键措施,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是实施疫木除治的前置条件和法定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依法采伐的重要性,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杜绝无证采伐、违规采伐行为,确保疫木除治依法有序开展。
二、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
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因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除治需要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三、依法高效办理采伐许可
以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单位、林权所有者等为实施主体,依据《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以小班为单位申请办理:
属地镇街办理范围:采伐集体林木蓄积15立方米以下的,凭权属依据(林权证复印件或属地政府出具的权属证明)、林木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向属地政府申请办理。
区林业局办理范围:采伐集体林木蓄积 15立方米以上(含15立方米)的,以村委或社区名义申请(可由镇街集中代办),附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权属依据等资料,到区行政服务大厅1楼林业窗口申办(资源管理科丁雪13594271204;区森防中心徐进13102363619)。
全区采伐限额由区林业局统筹调配,如需追加限额请与资源管理科联系。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区林业局将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在疫木除治过程中无证采伐、违规采伐、不按许可内容采伐以及导致疫木流失等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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