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南川环发〔2021〕59号
各相关企业,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的通知》(南川环发〔2020〕30号)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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