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智慧工地”信息化建设管理的通知
南川住建委发〔2022〕26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本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做法实施标准,全面落实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的《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标准》(DBJ50-T-356-2020)《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技术细则〉的通知》(渝建发〔2021〕5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2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成启用“智慧工地”数字监管平台,对全区纳入“智慧工地”建设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施在线化监控管理,现将施工现场建设“智慧工地”平台和硬件设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一是本区范围内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中总建筑面积1000m2(不含)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工程造价500万元(不含)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或其他类型工程项目且总工期在6个月(不含)以上,应建设一星级及以上智慧工地;总建筑面积大于25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建设规模为准,下同)、工程造价大于5000万元的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建设二星级及以上智慧工地;总建筑面积大于35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造价大于1亿元的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建设三星级智慧工地。鼓励其他项目建设三星级智慧工地。
二是本区范围内在建距离竣工时间还剩6个月(不含)以上的项目。对于还未建设智慧工地相关内容的项目,则参照新建项目标准;对于已进行智慧工地相关内容建设的项目,则参照《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技术细则》进行智慧工地内容的完善,并在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平台和硬件数据的对接。
下列项目建议可不建设智慧工地:
1.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
2.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3.工程造价500万元(含)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或其他类型工程项目;
4.总工期6个月(含)以下的新建工程项目;
5.离竣工时间还剩6个月(含)以下的在建工程项目。
二、建设保障
建设单位是智慧工地建设、评价、应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的首要责任单位,应发挥牵头作用,保障建设资金,落实建设要求,健全管理机制,组织各参建单位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实现目标功能,做好功能应用,及时开展智慧工地评价和日常维护管理,保证相关软硬件设施稳定运行,与时俱进、创新拓展智慧工地应用功能。
建设配置,智慧工地建设内容分为基础设施、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环境监测、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建造过程数字化七个模块,每个模块由控制项和评分项组成,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者不满足,评分项总分100分,评分项的判定结果为分值。其中,一星级智慧工地应该满足控制项要求,二星级和三星级智慧工地除满足控制项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智慧工地等级划分表(见下表):
智慧工地等级划分表
控制项 |
评分项分值 |
智慧工地等级 |
全部满足 (不参评项除外) |
/ |
一星级 |
≥60分,<80分 |
二星级 | |
≥80分 |
三星级 |
具体建设细则和标准详见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技术细则〉的通知》(渝建发〔2021〕5号)。
三、细则解读与标准培训
为保证各项目熟悉智慧工地评价标准并顺利完成数据对接。拟于5月组织2022年度重庆市南川区项目《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技术细则》解读暨标准培训。细则解读与标准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数据对接
一是“智慧工地”系统数据传输采用项目平台对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智慧工地”数字监管平台的形式,各一星级项目应保证在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平台和硬件的数据对接,各二星级和三星级项目应尽快完成平台和硬件的数据对接。二是账号管理:建设单位自行注册并管理本单位人员账号;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使用资质系统账号登录,管理本单位人员账号。
五、维护管理
一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监管平台的使用和维护,现场监管平台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项目对其进行维护,并在收到通知24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平台正常运行。二是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监控室,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信息,确定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平台及设备的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若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三是施工现场如需拆除或移动设备,应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拆除或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数字监管平台监管工作建设,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根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署,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负责推动,并结合实际,深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建筑业信息化总体应用水平。
(二)统筹推进实施。
区综合技术中心将对智慧工地建设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建设目标不清晰、工作开展不及时的项目进行重点约谈或适时通报;对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项目,优先纳入文明工地评选。
(三)本通知自2022年4月30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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