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冷水关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川区冷水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冷水府发〔2023〕23号
各村民委员会,镇辖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规定,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有效期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庆市南川区冷水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冷水关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冷水府发〔2020〕13号)、《重庆市南川区冷水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冷水关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冷水府发〔2021〕33号)、《重庆市南川区冷水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冷水关镇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冷水府发〔2023〕4号),予以废止。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效,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冷水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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