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楠竹山府发〔2023〕7号
各村委,镇级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规定,对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或者不适当,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代替,不需要继续施行,或者调整对象消失的,应当予以废止。
经研究,从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楠竹山府发〔2021〕47号)、《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楠竹山镇反诈宣传预警劝阻兼职队伍奖励办法的通知》(楠竹山府发〔2021〕57号)、《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控聚集性活动的通知》(楠竹山府发〔2022〕11号)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废止的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楠竹山府发〔2021〕47号)
2.《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楠竹山镇反诈宣传预警劝阻兼职队伍奖励办法的通知》(楠竹山府发〔2021〕57号)
3.《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控聚集性活动的通知》(楠竹山府发〔2022〕11号)
4.《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22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的通知》(楠竹山府发〔2022〕24号)
5.《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楠竹山府发〔2022〕52号)
6.《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楠竹山镇进一步加大农村废旧废弃房屋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楠竹山府发〔202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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