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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4008685526N/2023-0017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字文号 ]
南川住建委函〔2023〕34号
[ 标  题 ]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函
[ 成文日期 ]
2023-06-15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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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红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村镇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地区安装太阳能路灯和庭院灯的建议》(第163号)我委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对我委开展农村美丽庭院工作具有很好针对性和操作性,我委将充分吸纳建议意见。

一、主要做法

一是依托项目实施。我委在推进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项目和头渡镇美丽宜居示范乡镇项目等建设中,深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高质量发展,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推广使用具有安全性能高、稳定性好、使用寿命长的LED、太阳能等绿色节能照明设备,在满足亮化需求的同时,兼顾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是注重引导宣传。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参与路灯建设,做好路灯的检查维修、定期养护等后续工作,建立村民自我维护和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农村公共照明建设管理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持续抓好乡村振兴工作,一是以头渡镇美丽宜居示范乡镇项目和三泉镇巴蜀美丽庭院项目为样板,纳入建设项目共同做好村庄亮化工程。二是加大向上争资力度,为更多边远农村主要通村、社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美化亮化乡村环境,解决安全隐患和群众出行问题,为村民提供夜间散步、锻炼的多样选择,打造更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案例,助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再上新台阶。

此答复函已经章增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并反馈到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615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郑雅文;联系电话:1389667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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