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曹正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乡村振兴中人才管理的建议》(第88号提案)收悉,经我局与协办单位区委组织部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基层人才引进激励政策”的建议办理情况。
我区出台了《南川区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激励青年人才干事创业。一是发放岗位津贴。首次来渝在南全职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青年人才按相关标准发放3年岗位津贴。二是兑现安家补助。首次来渝在南全职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青年人才在南首次购房后,经组织、人社、住建部门审核,分3年发放安家补助,每年发放比例为30%、30%、40%。三是提供人才公寓。在南川城区、工业园区、中医药产业科技园区、商贸物流园区等地,筹集5000套公有住房用于人才安居保障。符合条件青年人才可申请入住区级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减免。四是发放租房补贴。首次来渝在南全职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区内无其他住房的青年人才,由企业统一在区内协调租房的,区级财政按企业实际给付租房费用的40%给予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五是支持创业就业。对首次来渝在南创业并入驻市区两级创业孵化基地的青年人才提供50个创业工位,最长免费使用1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可提供最高200万元的免抵押贴息贷款。对毕业3年以内首次来南求职的青年人才,免费提供50个青年人才驿站床位,入住最长不超过7天。六是支持成长成才。鼓励青年人才申报区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在“金山英才”评选中,青年人才所占比例不低于20%,入选“重庆英才”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金。支持青年人才在科技创新中挑大梁、当主角,区级科技计划中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提高到20%,对新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的(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不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奖励资助。优先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参加各级各类表彰评选活动,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提名候选人选。七是鼓励晋职晋级。畅通职称职级申报渠道,支持企业在岗青年人才技能提升。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青年人才,新取得正高级职称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新取得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八是做实人才服务。区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为青年人才提供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定期举办各类技能大赛,提升青年人才专业技能操作水平。所在企业要为青年人才提供导师帮带服务。入选“金山英才”或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人才还可享受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旅游等专项服务。
二、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一批适用型人才”的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和区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工作
培训。一是科学设置培训主题,提高培训实效。通过充分发挥培训机构主观能动性,联合各产业协会和业务科站,开展培训需求调查,掌握农民最渴望学习的知识。二是多主体多部门合作,确保生源优质。建立产业业主台账,并将台账共享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针对性招生,保证了产业业主参训率。发挥老学员带动作用,从多年精心培育的高素质农民中挑选培训带头人,引导他们按“同行相邀,共同培训,共同发展”的思路协助组织每个班次的招生工作,确保培训学员优质。三是持续开展后续服务,增强发展动力。将农技推广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起来,安排农技指导组进村入户对培育后的高素质农民开展技术指导,培训机构结合学员产业发展情况,邀请区级技术指导员实地指导服务。
三、您提出的关于“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外出务工优秀人才回乡发展和吸引外地人才创业、施展拳脚”的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积极开展返乡人才回引,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南川籍在外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联系,掌握创新创业动态,定期推送扶持市场主体政策、招商引资等信息,及时落实就业补贴、创业补贴、培训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激发和引导310名农民工、39名大学生、14名退役军人、41名贫困人员返乡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983万元,实现创业带动就业384户1300人;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是个人(合伙)。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符合条件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上限为每人22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110万元。二是小微企业。对符合“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按照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干部考核力度”的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乡村干部岗位津贴制度和考评激励机制,我区每年统筹安排一定指标,面向全区任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满足相关情况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同时,每年拿出一定数量事业编制,面向行政区域内累计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3年及以上,工作积极、表现优秀且现仍在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或专职干部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以外的专职干部和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社区)挂职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简称农村本土人才,下同)满5年及以上。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岗位职务合计满5年的可累计计算,在村、社区同类职务(含农村本土人才)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接下来,我区将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拓宽选人渠道“引人才”,加大从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致富能手中招录本土人才和村(社区)干部力度,要求每个村至少配备1名本土人才,储备2名后备力量。
此答复函已经王民爱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并反馈到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鲜涌攀 联系电话:023-7142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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