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吴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从源头治理森林火灾隐患的建议》(第110号)收悉。经我局与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的建议办理情况
宣传教育是增强森林防火意识的基础性工作,区林业局多举措务实推进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今年已制发《南川区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实施方案》,印制发放森林防火入户告知书10万余份,并由基层督促农户张贴上墙。在林区道路两旁设置固定宣传碑牌600余处,安装太阳能智能语音宣传杆318套,悬挂宣传横幅800余幅,拍摄文明祭祀宣传视频1个,同时在26处交通信号灯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联合区应急局、区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专项活动,深入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规、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制度以及典型违法案例等,强化警示教育宣传,切实把群众发动起来,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自觉性。
二、关于加大火灾隐患排查的建议办理情况
从以往发生的森林火灾看,98%以上都是人为野外用火不慎引发。因此,区林业局着力抓好林区野外用火管理,深化森林火灾源头治理。全区共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卡)260个,督促乡镇(街道)严格落实扫码入林工作,目前累计扫码3万余人次。督导各乡镇(街道)充分利用南川区森林火灾数字化综合治理系统规范野外用火行为,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要求,系统运行以来全区申报、审批、监管野外用火750余起。区林业、应急、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深入基层明察暗访,加强巡查检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消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28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联合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共查处野外用火21起,处罚款1.67万元。区林业局被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表彰为先进集体。
三、关于组建规范的护林防火队伍的建议办理情况
区林业局严格抓好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加强装备储备和练兵备战,按照“五统一”要求,加强日常训练,不定期开展盲演拉练,提升体能技能,尤其是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保证扑火安全,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先期处理等工作。高森林火险期,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集中驻防,保持临战状态。全面构建“专常群”三级森林防灭火队伍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区综合应急救援队和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2支队伍增加至80人,在区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国有企业设置常备救援队伍38支540人,在村(社区)设置群众救援队伍233支4660人。一旦有火情发生,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做到科学规范、安全快速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四、关于通过修路带隔离带的方式,减小大面积火灾的风险建议办理情况
我区已修建森林防火公路1352.29公里,去年在此基础上,新建完成60余公里防火公路,积极推动林区专项规划落实。目前,我区正在积极策划森林防火道路、防火步道、消防水池等项目,拟争取上级投资和国债资金,加大森林防火投入,不断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御能力。
五、下一步打算
下步我局将以林长制为抓手,严格压紧压实各级森林防火责任,深化网格化管理,切实做好春防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针对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重要节点,加强入林祭祀人员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移风易俗和用火安全,不断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持续督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全面使用好森林火灾数字化综合治理系统,严格规范林区野外用火,强化火源管控,深化森林火灾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好林火视频监控作用,加大火情监测力度,严格落实“135”机制。同时,加强隐患排查,夯实设施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切实在“防”上下足功夫,抓牢抓实抓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全力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此答复已经王彬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在议案建议系统填写答复回执,或者直接反馈到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谈文伟;联系电话:1359454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