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石墙集镇天然气入户范围的建议》(第20240087号)收悉。经我委与重庆伟盛燃气开发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有终端用户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7家(渝川公司、长南公司、伟盛公司、中和渝南公司、鑫贵公司、锟辰公司、中广海元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要求,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我区于2012年12月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南川区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供气区域划分方案》(伟盛公司所属供区包含石墙镇行政辖区)。
截至2023年底,我区现有天然气用户17.12万户,其中:居民用户16.86万户;全区用气量1.22亿方,其中居民用户用气量0.51亿方。
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重庆伟盛燃气开发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以下简称“伟盛公司”)已建成水江镇至石墙镇天然气管道、石墙镇经桥塘至中桥乡天然气管道,天然气管道已覆盖汇仓村、三合村部分村社,石墙镇已安装使用天然气的用户328户。
南川区天然气安装工程建设收费执行标准为:南川发改委发〔2021〕526号文件,文件规定:建制乡镇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安装工程安装价格按照3350元/户执行。城市建成区和建制乡(镇)场镇外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价格由燃气安装企业按现行工程计价定额据实测算、公示,并按相关规定与用户协商确定后实施安装,安装过程中和安装完毕后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目前,南川区农村居民天然气安装均严格按照建制乡(镇)场镇外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价格据实测算、公示,并按相关规定与用户协商确定后签订合同,实施安装。2023年,伟盛公司对汇仓村、三合村、石蛾村等自愿申请用户进行勘察设计,编制了天然气安装方案并反馈村社,经协商一致后安装通气了20余户。
三、存在问题
一是关于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价格,区发展改革委有文件(南川发改委发〔2021〕526号)明确,对于城市建成区、集镇建成区实行统一定价,除此之外,根据工程造价,实行“一事一议”双方协商定价。为此,燃气公司与用户就天然气安装价格方面较难达成共识。
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天然气价格实行上下游联动机制,即天然气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类似,一定时间内实行动态调整(如采暖季合同内城市门站购进价格2.508元/方,我区居民销售价格为2.2元/方左右,售出与购进倒挂0.3元/方左右),民用天然气价格倒挂问题突出,燃气公司亏损加剧。
三是城乡接合部用户相对城市建成区商住居民用户分散,其工程建设费用前期投入大,燃气公司对发展居民用户积极性不高。
四、下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针对您提出《关于扩大石墙集镇天然气入户范围的建议》,建议意见如下。
一是石墙集镇北面延伸天然气主管道至黑溪河(石蛾村村委驻地)管线工程,可纳入石蛾村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范围(南面三合村天然气管道已覆盖)。下一步,根据村社用气需求情况,伟盛公司将积极开展勘察设计及施工安装工作,并及时反馈其工程建设费用,天然气安装收费按南川发改委发〔2021〕526号“一事一议”协商定价实施。
二是关于集镇建成区处燃气安装费用问题,伟盛公司根据工程概算,可将土建(管沟开挖和回填)工程建设费从总的工程建设费用中扣除,土建工程部分由用户或村社统一实施;或根据伟盛公司初步设计,做出工程建设费用概算,再委托有相应评审资质的单位进行财政评审,评审费用计入工程建设费用,有效降低居民生活用气燃气安装费用。
此答复函已经唐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在议案建议系统填写答复回执,或者直接反馈到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马超,联系电话:023-71422557)
主办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5001190010 ICP备案:渝ICP备11000302号-1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500119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