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清溪沟中型水库的建议》(第20250030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踏勘,您所提到的清溪沟水库位于骑龙镇清水村5社清石桥处,从所处地形地貌上看,经初步测算,坝址以上集雨面积约为5.03km2,可在此处新建小(1)型水库一座,总库容约750万m3,水库占地面积约555亩(其中涉及基本农田约62亩)。目前,我局已将清溪沟小(1)型水库纳入《南川区水网建设规划》中。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区规资局的协调,积极为清溪沟小(1)型水库的建设争取用地规划保障,待基本农田调出之后,将有序开展水库建设的相关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李廷权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在议案建议系统填写答复(评价)回执,或者直接反馈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军,联系电话:1772508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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