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

[索 引 号]
11500384MB193805X5/2025-00021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医保局
[ 发字文号 ]
南川医保函〔2025〕18号
[ 标  题 ]
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267号建议的答复函
[ 成文日期 ]
2025-05-12
[ 发布日期 ]
2025-05-28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267号建议的答复函

分享:
打印:
字号:

王雪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施治降低基层医保负担的建议》(20250267号)收悉。经我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个人缴费标准与财政补贴比例”的建议

为鼓励居民参保,城乡居民医保自建立之初,就确定了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制度建立以来,国家稳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年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同步增长,2009年至2024年,个人缴费的指导标准从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670元。总体看,政府投入增幅远大于个人缴费,是居民医保基金最主要的来源。医疗费用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当前的筹资机制和标准有效支撑了参保人医保待遇支出和制度功能长期稳定发挥。

二、关于“增设多个缴费档次”的建议

现今居民医保有两个缴费档次,住院报销比例、门诊统筹限额和住院报销限额等有所区别,市民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参保。如果有更高需求,可以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其中也设有两个档次,市民亦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参保。

三、关于“建立连续缴费的激励机制”的建议

渝医保发〔202432号文件“关于做好 2024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到了“建立参保激励约束机制”,其内容为“按照国家要求,自 2025 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 4 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 1 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 3 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 1 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 1 个月待遇等待期。具体政策标准另行制定”

四、关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规范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

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强化基金监管,综合运用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实地检查等手段,精准打击骗保行为。每年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有效遏制了医保领域违法违规现象,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维护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向上级反馈您的建议,并按照市级有关任务部署,进一步抓实抓细居民医保有关工作,维护参保居民的医保权益。

此答复函已经区医保局周子涵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在议案建议系统填写答复(评价)回执或者直接反馈到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512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罗佑余,联系电话:023-71433037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展开菜单

南川慢直播

智能机器人

微信

我要留言

适老版

收起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我要写信

主办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5001190010 ICP备案:渝ICP备11000302号-1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500119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