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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40086824056/2026-00059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水利局
[ 发字文号 ]
南川水利函〔2025〕9号
[ 标  题 ]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60233号建议的答复函
[ 成文日期 ]
2026-04-23
[ 发布日期 ]
2026-04-24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60233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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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曦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鸣玉镇四中水厂建设进度的建议》(第20260233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建议修建四中水厂及供水管网事项已采纳,建议降低入户费和水费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修建四中水厂及供水管网事项

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区水利局按照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大联通的工作思路,编制了《南川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该方案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根据方案规划,拟在鸣玉镇四中建设一座日供水规模10000立方米的水厂,供水区域覆盖鸣玉、冷水关、民主3个镇。目前,项目已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向上争取的专项债券已通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查,待市级联评联审会通过下放。下一步,我局将紧紧抓住全市开展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契机,适时推进水厂建设,力争让辖区群众早日喝上放心水,切实提高当地群众的饮水满意度。

二、关于调节降低入户费和水费事项

鸣玉四中水厂部分供区因需采用长距离输水、高扬程提水等方式,工程建设投资较大,后期运维成本较高。为保障供水企业的可持续运营,需收取一定的建户安装费及水费。现行建户安装费及水费收费标准,是由区价格主管部门区发展改革委通过充分调研、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等程序后形成定价方案,实行城乡分别定价,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的。若需调整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供水企业仍处于亏损状态,暂不具备降低收费标准的条件。考虑到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对城乡困难家庭(包括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建户安装费由供水企业予以减免。

此答复函已经李廷权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2026423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新联系电话:023-714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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