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农村天然气安装开户标准的建议》(第20260121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因管道天然气具有使用方便、清洁环保、价格不高等特点,城乡居民对安装使用天然气愿望确实迫切。为切实解决群众愁盼,我委积极推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不断延伸供气管网、普及天然气,“十四五”期间,已推动神童镇、石莲镇等8个乡镇实现了天然气开通,全区累计32个乡镇(街道)实现通气,普及率达94.1%。但受安装费用相对较高、绝大多数居民收入相对有限等因素制约,已通气的大部分乡镇也仅场镇开通了天然气,农村地区仅少数居民居住较为集中的村社安装了天然气。
一、关于燃气工程价格标准
根据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南川区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价格的通知》(南川发改委发〔2021〕526号)和《关于南川区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使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安装价格的通知》(南川发改委发〔2022〕256号)规定,建制乡(镇)场镇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实行政府统一定价,使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具的安装价格按照3550元/户执行;建制乡(镇)场镇外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价格由燃气安装企业按现行工程计价定额据实测算、公示,由双方据实协商确定。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用户不愿承受较高的天然气安装费用。建制乡(镇)场镇外的农村地区,居民居住分散,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量远大于集镇建成区,整体安装成本更高。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居民燃气工程安装价格标准,费用均摊到户后,单户安装费用普遍在6000元以上,比集镇建成区高出2000多元,多数居民难以接受该价格,接入意愿较低。
(二)燃气企业开发农村用户积极性不足。按照相关规定,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物价部门核定。目前,我区乡镇民用管道天然气核定销售价格为2.216—2.366元/立方米,而燃气企业从上游油气企业采购气源的价格已达2.3元/立方米左右,叠加企业自身运营成本后,实际单位气价成本约为2.6元/立方米。销售民用气已处于亏损状态,燃气企业也不愿通过降低安装费用吸引农村用户接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协调力度,帮助更多有天然气需求的农村地区开通使用天然气。
(一)强化政企联动与政策宣传。指导督促燃气企业与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由燃气企业负责,会同村(社区)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天然气报装相关政策宣传;由村(社区)精准摸排并收集拟安装用户的详细信息及名单,及时向燃气企业反馈,为后续工程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行“土建分包”降低安装成本。指导燃气企业与村社和用户进行协商,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将管沟开挖、回填等土建工程部分交由村社或用户统一组织实施。燃气企业据此扣减工程建设土建费用,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有效降低居民端的天然气安装费用,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三)优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流程。督促燃气企业在满足质量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简化报装流程。收到拟安装用户信息后,加快组织设计单位开展现场踏勘、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推动燃气安装工程尽早进场施工,确保用户能够尽快用上天然气。
此答复函已经唐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廖显华;联系电话:023-7142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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