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乡镇行政区划设置的建议》(第20260158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基本情况
南川区幅员面积2602平方公里,现辖3个街道、29个镇、2个乡,共34个乡级行政区划单元。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提升,渝厦高铁南川段通车、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川校区投用等重大成果为区划格局优化奠定了基础。但从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的角度,目前启动您建议的行政区划调整,条件尚不成熟。
二、关于当前尚不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说明
(一)法规政策对调整程序有严格规定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民政部《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行政区划变更必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综合评估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逐级上报审批。同时,我市已出台《重庆市镇设立标准(试行)》《重庆市街道设立标准(试行)》,对拟设镇、街道的人口规模、建成区面积、经济指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均设置了明确门槛。经我局对照核查,当前我区相关指标尚未全面达标,依法依规启动调整的前提条件暂不具备。
(二)与市、区两级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存在差距
《重庆市南川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7月经市政府批准,对我区城镇开发边界、功能分区等作出了刚性约束,现行行政区划格局与该规划总体契合,未出现因区划设置不合理而严重制约发展的情况。如贸然调整,反而可能突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和资源配置方案,影响规划严肃性和实施效果。
(三)部分关键指标尚未达到设立标准
对照《重庆市街道设立标准(试行)》,拟设街道的建成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二三产业增加值占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指标均有明确要求。而南川区南北乡镇发展差异较大,部分乡镇人口聚集度不高,经济密度偏低,公共服务和市政设施配套尚在完善中。例如南部片区部分乡镇仍以传统农业为主,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与街道标准差距明显。我区现阶段重点仍是补短板、强弱项,不宜通过区划调整“人为并转”,以免增加群众负担和治理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尊敬的皮浪代表,您提出的建议是对我们工作的有力鞭策,我局非常理解您希望通过区划调整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良好初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区划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行政区划调整必须严格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成熟一个报批一个。下一步,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从以下方面扎实履行行政区划管理职能: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 行政区划调整的动议权和决策权在区委、区政府。我局将坚决服从区委、区政府统一调度安排,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待区委、区政府依法依规作出启动行政区划调整的决策后,我局将按照既定分工,第一时间响应,迅速做好区划调整各项申报和实施工作,做到令行禁止。
(二)夯实基础数据,做好行政区划变更信息搜集。 我局将会同编制、财政、发改、规划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人口、行政区域面积和隶属关系等情况收集和整理,充分调查研究,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相关情况,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翔实的基础数据支撑。
(三)严格规范程序,把好区划调整审核关口。 在区委、区政府启动区划调整决策程序后,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履行专家论证、社会公众意见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法定环节,组织起草调整方案等申报材料,经充分准备后报请区政府审议,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确保区划调整工作合法合规、程序完备、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综上所述,当前我区部分区域启动行政区划调整的条件确实暂不充分。但我们坚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下,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行政区划设置必将逐步优化。届时,我局将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确保调整方案科学、程序规范、群众认可。
此答复函已经马川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联系人:秦婕,联系电话:18203097929)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
2026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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