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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4736573856B/2026-00123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农业农村委
[ 发字文号 ]
南川农委函〔2026〕120号
[ 标  题 ]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232号提案的答复函
[ 成文日期 ]
2026-06-02
[ 发布日期 ]
2026-06-11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232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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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潮汐摊区农产品溯源体系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案》(第232号)收悉,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研究办理,您所提的建议事项全部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建章立制,统一溯源标准规范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摊区内农产品生产者、收购者、销售者等各环节主体的信息记录与保存责任已有法定依据及要求。

    为落实各方责任,我委重点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免费向农产品生产者发放《农产品生产记录册》,并督促其依法规范填写生产记录,抓实生产源头基础数据;二是推广应用国家及市级农产品溯源平台,并搭建“南川农安”区级平台,进一步简化溯源工作;三是稳步推进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以合格证为纽带打通产销溯源链路,丰富溯源信息应用场景。

    在溯源标准规范方面,农业农村部制定有《NY/T4711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编码与标识》等系列标准,可直接使用。此外,我委依托市级溯源平台建成的“南川农安”信息平台,已实现了“一品一码”功能,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农产品溯源体系已基本成形。

    二、关于推广适用技术,降低溯源参与门槛事项

    结合摊区经营主体文化素养、硬件设施实际条件,我委一直坚持精准施策,降低溯源参与门槛。对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持续推广应用国家及市级溯源平台、并依托“南川农安”信息平台,免费发放溯源标签,实现合格证等溯源信息电子化。对暂不具备线上操作条件的主体,免费发放农产品生产记录本、纸质承诺达标合格证,以传统的方式落实溯源工作。

    三、关于强化部门协同,实施全过程闭环监管事项

    作为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我委始终在区食药安办统筹指导下,依法依规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针对潮汐摊区监管工作,已主动延伸监管触角,常态化开展摊区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讲与实操指导,并同时将摊区农产品纳入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范围,形成监管震慑。

    后续,我委将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进一步深化信息互通共享,健全从市场至产地的反向监管机制,对辖区种植养殖基地实施精细化管控与常态化执法,严格落实“产地准出”管理要求,为“市场准入”工作打好基础。

    四、关于加强宣传激励,引导主体主动参与事项

    在宣传上,我委结合摊区农产品的抽检工作,已持续针对摊区经营主体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向摊区农户现场发放《禁限用农药清单》《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明白纸》等宣传资料,规范其生产行为;二是就农产品溯源,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进行了指导,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了讲解;三是印制发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罚则一览表》,着重就相关违法情形的处罚进行了提醒,形成震慑。

    下一步,我委将协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持续健全相关制度,对溯源信息完整、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的生产经营主体,在品牌培育、产品推介等方面予以正向激励。

    此答复函已经黎贵友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数字政协平台进行评价。

    (联系人:陈  刚,联系电话:15123689502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6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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