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助推我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028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招商引资、产业基金建设、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的高度关注与悉心建言。经与区财政局、园业集团共同研究办理,关于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助推我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事项已经采纳(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6〕54号)相关要求,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确有必要新设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二是按照《重庆市国有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26〕4号)和《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国资发〔2025〕9号)有关规定,国企投资基金应当立足国有企业主责主业进行投资,并结合企业自身经营发展能力和需求。三是我区正在以区属国有企业园业集团为主体,拟设立10亿元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旨在以资本为纽带、以基金为载体,充分发挥国有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发展,补齐产业发展短板、集聚优质产业资源,为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目前,我区正在结合上级政策要求,制定《南川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基金规范化、长期化、专业化运营提供制度支撑。明确区属国企投资基金严格遵循“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法治化规范”原则,持续完善基金管理架构、决策机制、评价体系,全力打造规范高效、风险可控、精准赋能的专业化产业基金,切实提升基金运营质效。
一是面向市场公开择优遴选资质优良、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专业基金管理机构和运营团队。二是构建科学投资决策机制,整合行业主管部门、国有企业、专业管理团队、产业专家多方力量,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相互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三是完善差异化绩效评价体系。重点围绕产业链补链强链、优质项目集聚、制造业企业培育、投资收益等核心指标开展综合考评,引导基金立足区域产业战略、深耕实体产业、服务制造业发展,推动基金运营从“逐利化”向“产业化、战略化”转型。
按照《重庆市国有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26〕4号)有关规定,引导区属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容忍正常投资风险,鼓励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完善免责认定标准和流程。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对创业投资类基金给予更高的风险容忍度。
此答复函已经龚鹏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数字政协平台进行评价。
(联系人:付荣旺,联系电话:17302319693)
重庆市南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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