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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40086824649/2022-0002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南川区审计局 [ 主题分类 ]审计 [ 成文日期 ]2022-07-28 [ 发布日期 ]2022-08-15 [ 体裁分类 ]审计报告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31.47亿元、新增债券资金28.05亿元,当年统筹存量资金3.50亿元,为地方财政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增强库款调控能力,兜牢“三保”底线。按照优先顺序保障“三保”支出,全年保障民生支出7.93亿元,其中投入1.3亿元推动公共健康服务,投入1.28亿元支持社会保障,投入1.25亿元促进教育发展。

——规范预算管理程序,增强预算约束力。及时、完整下达区人大及常委会批复的预算,规范预算变动程序,严格执行预算公开评审结果,推进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预算编制及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延伸抽查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41个部门、乡镇(街道)及企事业单位。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25亿元,为预算的100.50%,同比增长3%,加上级补助收入30.3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3.85亿元、上年结转结余3.4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1亿元、调入资金12.94亿元,收入总计90.64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51亿元,为预算的95.90%,加上解上级支出3.15亿元、债券还本支出12.0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75亿元,支出总计90.64亿元。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85亿元,为预算的100.40%,同比下降25.30%,加上级补助收入1.11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4.20亿元、上年结余1.67亿元,收入总计42.84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7.86亿元,为预算的98.30%,加上解上级支出1.0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20亿元、调出资金10.2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49亿元,支出总计42.84亿元。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收入2.77亿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35.78%,加上级补助收入40.00万元,收入总计2.78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支出0.03亿元,为预算的95.4%,加调出资金2.74亿元、年终结余15万元,支出总计2.78亿元。

2021年,南川区财政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区经济平稳运行。在统筹资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方面。一是存在虚增收入的问题。二是区住房城乡建委应收未收人防异地建设费和城市建设配套费11,241.72万元。三是重庆香雪医药有限公司违规享受税收优惠401.72万元。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三泉镇等9个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未编制非税收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区财政局代编预算规模压缩不到位、预算编制不细化。三是区残联预算批复不合规。四是隆化一小、隆化职中无预算采购1993.93万元。五是区财政局未及时将代编预算6231.48万元分配至具体部门。六是区卫生健康委等3个单位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12,160.41万元。七是区农业农村委实施的水稻保险资金项目未达到绩效目标。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区农业农村委等48个预算单位将预算内资金转入财政暂存款专户,虚列支出共计12,610万元。二是区经信委等3个单位年底突击使用资金30万元。

(四)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主要存在决算草案信息披露不完整的问题。《重庆市南川区2020年决算报告》未披露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五)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南川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中反映的3个问题未整改到位,涉及金额754.90万元。一是不符合条件企业享受奖补资金仍未收回;二是应收未收城市建设配套费711.50万元;三是因项目推进缓慢导致专项资金闲置。

二、区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区商贸物流园区管委会、区信访办等4个部门(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预决算透明度,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一是区商务委等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基础信息不实;二是区民政局决算草案编报不实。

(二)预算执行方面。一是区商贸物流园区等3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不合规8.22万元;二是区殡仪馆等2个单位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三是区信访办等3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4.68万元;四是区商务委等2个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78.19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主要是区民政局项目绩效自评不实。

(四)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区商贸物流园区管委会等2个单位往来资金未及时进行清理,涉及金额8293.28万元。二是区信访办政府采购超预算2.48万元。三是区民政局等2个单位财务报销凭证不规范10.42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稳外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基层供销社投融资风险管理等3个方面涉及的12个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抽查了88个单位,涉及资金5094.8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在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稳外贸政策方面。区商务委一是制定的资金管理细则未对企业业务资格进行约定。二是向企业超标准发放补助2.60万元。三是审核把关不严,政策支持资金分配程序不规范。四是超范围使用中央专项资金64.32万元。五是专项资金30.60万元滞留财政账户超过一年。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方面。一是区农业农村委信贷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未建立风险担保资金池,贷款偏向于“垒大户”。二是区农业农村委未完成市农业农村委下达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任务。三是区供销社社会化服务工作落实不到位,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提供的社会化服务总量少,服务比例仅占全区实质性运行农民合作社的2.40%。四是社会化服务方式不规范,部分专业合作社未实行社会化服务组织生产托管方式。五是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务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三)基层供销社投融资风险管理政策方面。一是部分基层供销社建设质量未完全达到规范化标准。二是部分基层供销社收入来源单一,仅为房屋租金。三是个别基层供销社建设进度滞后。四是29个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股权结构不满足建设标准,部分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未按期完成。

四、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主要对南川区西环线高速公路项目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重大投资政策措施落实、实施进度及投资计划完成、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管理、投资效益发挥等情况。对6个资金使用单位开展了现场审计,涉及资金10,564.5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和专项资金政策落实,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促进市级重大项目有力有序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西环线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资金未及时到位9442.50万元。二是区交通局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单位评估报告费等173.40万元。三是区交通局提前支付可研报告编制费112.50万元。

五、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21年在市审计局统一组织下开展了全区交通局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审计重点调查了区交通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交通建设“放管服”改革,履行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和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职责,落实专项资金、公路养护管理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区交通局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区内交通基础设施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善,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面实现小康提供了有力支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底数不清、申报任务完成数据不准确。二是施工图设计事项审批未按规定实行网上审批、评审费列支不规范。三是质量安全监督技术人员配置比例不符合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职责不规范。四是对交通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从业行为监管不到位。五是“四好”农村公路养护机制不健全、挤占挪用部分养护资金。六是部分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38,404.29万元。 

六、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21年,区审计局对区昌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昌达公司围绕交通建设三年行动以及公司转型发展等目标任务,按照抓改革、促发展、防风险、优服务的思路,完成了各项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记利息88.53万元。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年末备用金超过规定限额、职工借款长期挂账、报销费用手续不合规以及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17月至20226月,共审计政府投资项目22个。送审金额28.47亿元,审减工程价款3.28亿元,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金额1.0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项目建设单位能够基本执行国家有关建设管理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工程管理主体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22个跟踪审计项目审减工程价款3.28亿元。二是区商务中心精装修工程、国防动员指挥中心及人武部机关迁建工程等3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列支业务招待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边设计边施工等问题。三是金佛山甑子岩W29W23危岩治理工程等2个项目存在合同签订不严谨、部分事项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等问题。四是区隆化新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等2个项目存在多计待摊投资、分待摊投资未及时入账等问题。

八、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在各项审计中重点关注了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审计了全区97户企业。其中:一级企业13户,二级企业38户,三级企业42户,四级及以下企业4户。调查汇总的企业账面资产总额981.93亿元,负债总额522.4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59.44亿元,资产负债率53.21%。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不实。昌达公司对已完工的19个公益性工程项目未及时转固,涉及金额60,451.96万元。

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资产闲置;资产出租未履行公开招租程序;纵容承租人违法搭建行为;部分企业应收债权金额大、催收难度大、回收风险高;违规对外借款9432.78万元等问题。

三是会计信息不真实。宏耀担保公司少计利润154.38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中,对相关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应收未收2宗土地出让价款及滞纳金9900.50万元。二是区住房城乡建委应收未收区昌达公司砂石转让费238.61万元。三是区国资金融发展中心未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四是区民政局购买的软件未计入无形资产。五是小河供销社违规提供融资担保300万元。六是2个基层供销社购买小产权房和还建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七是区交通局对区内存量公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清查不到位,存量公路资产底数不清。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5个乡镇10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能够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是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存在巡河工作不到位、巡河台账等基础工作不完备、巡河发现问题长期未整改;河道乱建等“三乱”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将部分耕地流转用于发展水果产业、涉及耕地2110亩等问题。

二是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存在实施涉河建设项目未履行审批程序或程序不规范;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不彻底;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不到位;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方面。存在修建五人制足球场996㎡未及时办理用地手续;编制镇总体规划未取得规划正式文本等问题。

四是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存在“大棚房”清理整改任务完成不彻底;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不到位;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目标任务未完成等问题。

五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对饮用水源地管理、堆料场违规用地行为、部分企业环保问题、搅拌场侵占河道、违规占地行为、森林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养殖场漏排污水行为等监管不到位,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机制不健全,违法建筑巡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六是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方面。存在违规直接发包松材线虫防治工程141.41万元;“河长制”清漂补助资金未及时使用;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征管不到位;应收未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1.40万元;农村饮水工程未按设计施工;部分改厕项目实施效果不佳等问题。

九、审计移送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3起,涉及单位5个、人员1人、资金3978.41万元。

一是4家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涉嫌串通投标。二是1个乡镇涉嫌公款私存3895.21万元。三是乡镇政府1名职工涉嫌挪用公款83.2万元。上述事项已移送至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十、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一是科学编制预算,合理预测资金需求,完整、合规、精细化编制预算。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审核财政资金的申报、拨付及使用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三是规范编报决算,按规定公开决算信息。

(二)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保障机制。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重大决策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二是扎实推进民生保障提效工作,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压实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民生专项资金用途和标准,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资源和项目建设管理。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夯实管理基础,规范处置程序,提升资产管理质效。二是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资源环境相关决策和监督履职情况的评价标准,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三是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四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促进项目建设依法合规、推进有序,确保公共投资达到预期功效,财政资金的投资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尊敬的友明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报告反映的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各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并在11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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