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8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实施、重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审计监督,督促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提出了审议意见。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中平书记多次在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强调“要强化审计整改,聚焦政策贯彻落实‘最后一米’,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坚决杜绝不按时完成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崇刚区长在2021年度南川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上批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问题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陈桥常务副区长也多次在审计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扎实整改到位。2022年3月,区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
按照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政府的要求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区审计局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职责,结合审计项目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边审边改,并将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项目的重点关注内容。通过清单细化分类审计发现的问题,形成审计整改交办单,推动审计整改“责任制管理”,严格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整改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全力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对《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及时进行了跟踪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均能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审议意见,不断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2022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5个方面195个问题,整改完成189个,继续推进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97%。各相关单位通过落实整改,不断建立完善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方面。区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分析减税降费政策、新的经济下行压力、疫情变化等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及时制定财政预案。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截至目前,已催收入库2021年度人防异地建设费和城市建设配套费368.01万元。二是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区财政局通过修订完善区级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对部分单位存在的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批复不合规、无预算采购、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整改。三是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区财政局已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南川区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规定实施集中支付,规范集中支付行为,加大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力度,完善动态监控方式,加强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监控,强化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和财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四是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区财政局将优化决算草案编报结构,提高决算编报水平,完善决算报告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在项目决算中公开项目资金绩效情况。五是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方面。已征收入库应收未收的城市建设配套费50万元。
二、区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预决算编制方面。区民政局等2个单位将切实履行好预算编制的主体责任,重视和加强预决算分析,规范做好预决算编报工作,确保预决算编报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理性。二是预算执行方面。区商务委等2个单位对管理不规范资金进行了清理,并上缴区财政。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区民政局通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区信访办等4个单位将定期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评估,防止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脱节,及时清理往来账款,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自身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稳外贸政策方面。区商务委一是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完善区级资金管理办法及细则,确保稳外贸政策精准落地。二是已全部收回向企业超标准发放的补助。三是已归垫超范围使用的中央专项资金。四是已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将未及时拨付的中央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方面。一是区农业农村委制定了《南川区“惠农贷”管理办法(试行)》,为解决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贷款难的问题提供政策保障。二是区财政局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财政贷款贴息,并整合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资源,对规范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重点支持。三是区农业农村委将加强社会化服务管理,积极督促各乡镇申报社会化服务项目,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四是区供销社扩展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服务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体系。五是区农业农村委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的组织方式、服务内容等进行了规范。六是区农业农村委按照合作社规范化程度对合作社进行分类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财务管理,逐步提升合作社运营管理水平。
(三)基层供销社投融资风险管理政策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市供销合作社《实施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基层供销社的指导,完备服务功能,提升盈利能力。二是已完成基层供销社的建设任务。三是部分未按期建设完成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已全部完成。
四、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西环线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资金已按合同协议约定拨付到位。二是区交通局已支付相关单位评估报告费等173.40万元。三是区交通局提前支付的可研报告编制费已向相关单位追回相应的资金利息。
五、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全区交通局系统建设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区交通局一是全面梳理和检查全区普通干线公路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更正完善项目信息,确保项目计划申报精准,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二是会同区政务办将施工图设计事项审批纳入网审平台,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全渝通办”全覆盖。三是交通建设项目专家评审费已纳入区级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四是结合交通质监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了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结构。五是建立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和公路工程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养护资金用途。六是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对部分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我区交通行业建设管理工作。
六、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区昌达公司一是对少记利息、年末备用金超过规定限额、职工借款长期挂账等问题进行了清理并调整了相关账务。二是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已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相关制度等进行了纠正和规范。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11个业主单位对21个项目根据审计决定已扣减多计的工程价款3.28亿元,整改管理不规范金额1.02亿元。二是各项目业主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通过建立并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压实业主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优化工程建设环境,提高投资效益。
八、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资产不实方面。区昌达公司已加快对未及时转固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并进行了账务调整。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方面。区昌达公司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按程序通过联交所挂网招租、规范对外借款审批程序对资产闲置、违规对外借款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园业集团通过诉讼、发放律师函等方式对企业应收债权金额大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会计信息不真实方面。区宏耀担保公司对少计利润进行了调账处理。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区国资金融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合理配置政府资源,完善收益分配,健全管理制度。二是区民政局将购买的软件补充登记计入无形资产。三是区供销合作社严格执行社有资产管理制度,防范违规担保产生代偿风险。四是区供销合作社已完善资产登记手续,防止资产流失。五是区交通局对全区的国省干线公路和乡镇管辖的村道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和评估,严格按规定将资产移交入账。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三泉镇等3个乡镇通过建立完善河长制体系、规范填写巡河台账、制定耕地保护制度等措施对巡河工作不到位、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是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乾丰镇等3个乡镇通过及时更新完善养殖户台账、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对涉河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等措施,对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不彻底、涉河建设项目实施未履行审批程序或程序不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方面。兴隆镇通过及时完善土地征收手续和取得镇总体规划最终版本的电子文档等措施,对未及时办理用地手续、编制镇总体规划未取得正式文本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四是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石溪镇等3个乡镇通过对2022年的耕地保护开展了自查、建立耕地保护目标专班、加强对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的监管、出台城镇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等措施,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不到位、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目标任务未完成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兴隆镇等2个乡镇通过制定《南川区兴隆镇林长体系表》《南川区兴隆镇2022年镇级林长+山林警长巡林方案》等相关制度,对森林资源领域违法行为、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六是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方面。石莲镇等3个乡镇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拨付使用专项资金、加强对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收取的监管以及建设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等措施,对违规直接发包松材线虫防治工程、“河长制”清漂补助资金未及时使用、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征管不到位、部分改厕项目实施效果不佳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九、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一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4家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串通投标作出了调查处理。二是区纪委监委对乡镇政府1名职工涉嫌挪用公款行为作出了留党察看和撤职处理。三是区财政局对1个乡镇涉嫌公款私存的问题已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
一是区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先后出台《南川区交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南川区公路工程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南川区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南川区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 2023年)》等10项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交通系统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区交通局印发《南川区交通局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试行)》《交通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南川区交通局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完善项目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考核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为加强内部控制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区审计局与区检察院联合印发《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意见》,深入推动审计监督工作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配合,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工作效能。四是区委审委办、区审计局、区国资金融发展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
十一、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对部分时间跨度大、涉及人数多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整改的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分类制定整改计划,严格执行清单管理,落实专人专责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二是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举措,加强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整改。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薄弱环节,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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