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南川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其《简本》(〔2020〕-25)(以下简称《预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材料
2018年7月,我区组织修编了《重庆市南川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今年,根据机构改革后,各成员单位职责变化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再次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重点对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公室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进行修订,重新明确区国资金融发展中心等29个成员单位职责。同时,经与水利局、规划自然资源局、气象局、城市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委、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多次沟通,对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响应行动、应急保障等部分内容进行局部调整,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南川区境内洪旱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损毁、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共分9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使用范围,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根据水旱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造成的影响等,《预案》将洪涝灾害划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干旱灾害划分为特大、严重、中度、轻度四级。在组织指挥体系方面,南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和重庆市南川区减灾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的综合协调下,负责组织和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防汛抗旱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和发布,指导、监督全区抗洪抢险工作。
第三部分为预防、预测、预警。重点对预防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进行了明确。气象、水利、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要组织对重大水旱灾害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其中,预警共划分为江河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渍涝灾害预警、工程灾害预警、干旱灾害预警、供水危机预警等六类。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四级。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进入汛期,各级防汛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其中按照水旱灾害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应急响应。
第五部分为后期处置。对后期处置工作、社会救助、保险理赔、调查与评估等4方面工作进行规定。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重点明确了制度、通信与信息、应急队伍、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电力、治安、经费、社会动员、技术、避灾场所保障等12个方面保障措施。
第七部分为宣传、培训、演练。广泛宣传有关防汛抗旱知识、增强意识,组织业务培训,做好准备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部分为附则。主要是奖励与责任追究及预案实施。
第九部分为附录。主要是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应急专家库通讯录。
四、名词解释
(一)警戒水位。江河、湖泊水位上涨到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处于防守戒备状态的水位。
(二)保证水位。江河、堤防工程所能保证自身安全运行的上限水位。
(三)重点集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10〕90号)确定的4个市级重点示范镇、108个市级中心镇。
(四)一般乡镇。除街道办事处、重点集镇以外的乡镇。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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