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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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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根据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的通知》(民函〔201989号)和重庆市民政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民〔20191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违建坟墓专项摸排情况,制定了《重庆市南川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是严控出现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骨灰安放建筑),即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私自建设、专门用于存放自家亲属骨灰或遗骨、类似住宅造型和规模大小的建筑物的情形。二是对全区现有的及后续新增的违规建设、问题突出硬化大墓、活人墓的情形。三是对党员干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违法违规私建和在城镇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违法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的情形。四是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违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的情形,首先进行整治,起到警示作用。对活人墓,一律进行拆除。

三、核心举措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是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积极组织,统筹推进,安排经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部门为执法主体。要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治理。对违规建设、问题突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要把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公园、城镇规划红线、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纳入重点管控区域。对摸排的在公墓外的硬化大墓,能够迁移的必须迁移,当地有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墓地等骨灰(遗体)安放(葬)设施的,统一迁入安放(葬)不能够迁移的,要进行整治达标,拆除硬化物及附件,深埋、不留坟头,植树植花植草绿化遮挡,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的效果

四、关键词解释

大墓:对大墓的认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5号)关于埋葬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的规定。

活人墓:活人墓指为健在的人修建的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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