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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政策解读

日期: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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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依据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调整消费旺季重庆市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的实施方案,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01722号)文件,调整我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二、主要内容

非居民天然气(包括工业、商业、集体和CNG原料气,下同)销售价格上调0.3/m3。即:经渝川燃气公司、长南天然气公司和中和燃气公司转供的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014/m3调整为2.314/m3;经伟盛燃气公司和鑫贵燃气公司转供的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174/m3调整为2.474/m3;经锟辰燃气公司转供的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08/m3调整为2.38/m3。车用CNG销售价格由3.184/m3调整为3.484/m3(按质量计算,由4.68/kg调整为5.12/kg)。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94号)规定,202011月和12月,非居民(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天然气销售价格和车用CNG销售价格均按调整后的价格优惠5%执行,即:经渝川燃气公司、长南天然气公司和中和燃气公司转供的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1983/m3;经伟盛燃气公司和鑫贵燃气公司转供的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3503/m3;经锟辰燃气公司转供的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261/m3。车用CNG销售价格为3.310/m3(按质量计算,为4.86/kg)。

三、执行时间

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时间为2020111日至2021331日;车用CNG终端销售价格执行时间为20201126日零时起至2021425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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