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古花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野外焚烧秸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防止大气污染,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禁烧范围
1.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生态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监管,狠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秸秆禁烧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公共安全。
2.目标任务。夏秋季节,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树枝树叶、杂草等;对重点区域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焚烧现象,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和“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禁烧目标。
3.禁烧范围。我镇全部辖区,重点是沿大合公路两侧区域,镇城周边区、居民聚居点域和水源地周边区域等。
(二)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
2.实施阶段(2020年6月1日至10月30日)。
3.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1月份)。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落实禁烧责任。
3.强化宣传教育。
4.加大秸秆禁烧执法力度。
三、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无。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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