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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川区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价格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1-12-08

一、出台背景依据

为规范我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行为,加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价格管理,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191121结合我区实际,经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规范我区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价格行为

二、主要内容

1.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价格标准

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实行“一价清”(用地红线至户表的建设),其标准如下:

(一)市建成区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价格按照2750执行

(二)建制乡(镇)场镇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价格按照3350执行

(三)市建成区和建制乡(镇)场镇外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价格由燃气安装企业按现行工程计价定额据实测算公示,按相关规定与用户协商确定后实施安装;安装过程中和安装完后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具体价格标准由用户与燃气安装企业协商确定

(一)别墅、建筑高度大于100米超高层住宅、同一建筑内单层层高超过3米的部分住宅。

(二)因采暖需增大供气管径及计量表具型号的。

3.非居民燃气安装价格

非居民燃气安装价格未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燃气安装企业按照现行工程计价定额结合安装成本,实行明码标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落实惠民政策

燃气安装企业应城市建成区内和建制乡(镇)场镇内具备安装条件且个人出资安装生活用燃气工程城乡困难家庭(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安装费用实行减免,其安装费用最高不能超过同一区域安装费用的三分之一。

三、执行时间

该通知自20221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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