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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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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我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及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依法打击建筑垃圾非法运输、随意倾倒、非法处置行为,营造干净、整洁、有序、规范、安全的城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

二、文件适用对象

各相关部门、街镇、各园区管委会、集团公司,建设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单位。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加强建筑垃圾工地管理。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及分类处理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加强施工工地现场管理规范施工工地设施设置,落实施工工地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人

(二)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严格建筑垃圾运输准入制度,明确运输车辆要求,推行使用新型智能环保建筑垃圾运输车严格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应符合建筑垃圾运输准入规定,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按要求报备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三)强化建筑垃圾消纳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场,严格手续办理及配套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处理场设置规范》《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程》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垃圾消纳日常运行监督管理

(四)加强建筑垃圾执法监管。建设、施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制止、打击建筑垃圾乱倾倒行为。区城市管理局牵头,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运输、处置行为

(五)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南川区建筑垃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健全信息互通渠道,研究解决建筑垃圾管理重、难点问题。建立执法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六)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社会宣传设立举报电话报道建筑垃圾整治行动,曝光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筑垃圾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专业名词解释

建筑垃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分为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场、建筑垃圾回填场、建筑垃圾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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