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0号)要求,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印发了《重庆市南川区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南川教发〔2021〕65号),现将《基本要求》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1年3月4日,全面提升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课堂教学质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0号),加强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课堂教学管理、教学规范。2021年7月19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持续规范了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二、主要内容
《基本要求》共有6个部分,主要包括备课常规、课堂常规、作业常规、辅导常规、考评常规和教研常规等内容。
(一)备课常规
从制定学期课程纲要,加强集体备课,做好课时教学设计,倡导周前备课、杜绝不备课上课,加强检查力度等5个方面对教师备课行为进行了规范。
(二)课堂常规
从认真对待上课,遵守行为规范,优化教学方式等3个方面对教师的课堂提出了要求,确保课堂高效,素养落地,学生全面发展。
(三)作业常规
一是要求作业应做到“四布置”“三不布置”:布置有启发性、思考性的练习题,布置有利于掌握学习方法、知识结构规律的练习题,布置有利于知识(方法)拓展、迁移的练习题,布置联系实际应用于生活的练习题;严控作业总量,不布置超时、超量作业,不布置机械、无效作业,不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二是要求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三是要求作业要做到有布置、有批改、有评讲、有反馈,针对性地使用激励性评语、等级评定等。四是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四)辅导常规
一是要求坚持课堂辅导为主,课外辅导并重。落实分层、分类辅导,提高课后服务作业辅导水平与效率。二是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加强学科教师与家长沟通,形成家校共育合力。三是对其他3个方面辅导常规进行了规范。
(五)考评常规
一是提倡教师在教育教学全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个学生的优点、潜能、不足以及发展的需要。二是规范学校考试命题管理,做好命题研究评估,提升教师命题能力。三是要求结合学业质量监测,及时诊断学情教情,不断改进加强教学。
(六)教研常规
从分层落实教学教研计划,丰富的教研形式,积极倡导“六个一”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和教研组开展的说作评课活动,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等5方面对教研常规做出了规定。
三、核心举措
《基本要求》通过对备课、课堂、作业、辅导、考评和教研等六个方面常规工作做了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适用对象
南川区中小学
五、执行标准
《基本要求》主要是参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印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当本《基本要求》与上级文件冲突时,参照上级文件执行。
六、注意事项
各中小学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基本要求》,将《基本要求》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各学校在教学干部在开展教师常规检查时,要参照《基本要求》,务必督促教师将《基本要求》落到教学实处,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
七、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教学常规:即教学过程最基本的要求,本文中的教学常规主要是指教学过程中的备课、课堂、作业、辅导、考评和教研等六个环节。
八、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基本要求》是在“双减”背景下制定的,其促进学校减负提质的目标指向更加明确,不存在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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