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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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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川区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内容,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68月,我区成立了南川区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为区内生产经营正常、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实现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资金支持。同时,参照《重庆市市级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渝财规〔20194号)出台了《南川区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南川府办发201915号)202212月,重庆市财政局新出台了《重庆市市级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渝财规〔202211号)要求各区县参照制定新的管理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724条,对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使用流程、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予以了明确。主要内容包括:

    (一)使用范围为在南川区依法设立、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双百”大型民营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的资金。

(二)申请额度。单笔转贷应急周转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借款主体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实际用于该企业生产经营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单笔转贷应急周转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个体工商户单笔贷款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经营性贷款,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符合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类型的贷款主体按对应标准执行。

(三)使用时间。转贷资金使用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

(四)使用费用。资金使用费按每个工作日0.1‰计算收取,不满1个工作日的按1个工作日计算。

(五)使用流程。贷款主体向银行提交申请→合作银行审核→资金管理机构复核→资金管理机构将资金汇入合作银行→转贷资金回收→资料归档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一是为有力支持乡村振兴,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转贷应急政策覆盖范围,其标准对应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执行。

二是为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转贷应急资金对专精特新类企业予以倾斜,为其提供额度最高2000万元、免收资金使用费的转贷应急资金。

例如:我区某小微企业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150万元、250万元续贷,合作银行同意续贷金额490万元、150万元、260万元,共计900万元并在办理相关手续,但流动资金还贷存在暂时困难,该政策出台后,该企业向合作银行及资金管理平台提出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即获得392万元、120万元、200万元的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共计712万元,该企业只需自筹188万元流动资金用于归还贷款,转贷资金使用时间在15个工作日,为企业节约过桥资金30余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压力,预防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转贷应急周转资金金额根据合作银行协议以及申请单位贷款到期金额或续贷金额(按就地原则执行)的90%以内)。

    咨询电话:023-7163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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