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随着文旅康养产业成为经济新增长点,南川区立足生态资源和文化优势,积极响应国家及重庆市关于文旅融合、产业升级的部署要求,旨在通过政策引导激发市场活力,打造重庆文旅特色品牌与康养首选之地。在此背景下,南川区将文旅康养产业列为重点发展的“三个增长极”之一,出台本政策旨在推动全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产品供给能力。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物博发〔2021〕16号)以及《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国内外客源市场的奖励措施>的通知》(渝文旅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川实际情况制定。
三、目的意义
推动产业升级:激励新兴文化企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文化旅游体育用品生产制造企业等发展壮大,助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增强供给能力:鼓励新建酒店、民宿、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丰富文旅康养产品供给,提升服务品质。
打造特色品牌:通过政策扶持,提升南川文旅康养产业的竞争力、吸引力、影响力和美誉度,全力打造重庆文旅康养首选之地。
四、核心举措
企业补助:对不同类型、不同营收规模且升规入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或年度补助,如新兴文化企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文化旅游体育用品生产制造企业等。
旅游设施建设补助:支持新建酒店、民宿、汽车自驾运动营地、低空旅游项目等建设,给予相应补助或贴息。
园区与场馆补助:对新获评的国家级、重庆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以及符合条件的非国营博物馆给予补助。
旅行社奖励:对新注册且营业收入达标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组织境外游客和在华外国人来南川旅游并住宿的旅行社按人次给予补助。
五、适用对象
1.适用于影视动漫、数字影音、文化创意等新兴文化企业;
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
3.文化、旅游、体育用品生产制造企业;
4.新建酒店、民宿、汽车自驾运动营地、低空旅游项目运营企业;
5.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运营主体;
6.非国营博物馆;
7.旅行社等在南川区从事文旅康养产业相关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
六、执行标准
企业营收补助:新兴文化企业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且升规入统,补助不超20万元(咨询电话:区文化旅游委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科023-7143112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年营收500万元以上且升规入统,营收同比增长10%-30%分别给予1-2万元补助(咨询电话:区文化旅游委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科023-71431128);
文化、旅游、体育用品生产制造企业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且升规入统,补助不超50万元(咨询电话:区文化旅游委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科 023-71431128)。
旅游设施建设补助:新建300间以上客房或引进世界酒店业前30强品牌且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酒店,连续三年每年补助不超100万元(咨询电话:区文化旅游委市场管理科023-71429556);
丙级及以上民宿建设贷款按人行同期两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贴息,贴息期限不超三年,总额不超30万元,新获评全国甲、乙级民宿分别补助30万元、15万元(咨询电话:区文化旅游委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科023-71431128);
新获评国家五星级、四星级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分别补助30万元、15万元(咨询电话:区文化旅游委市场管理科023-71429556);
低空旅游项目按实际设备购置投资额5%补助,总额不超100万元(咨询电话:区文化旅游委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科023-71431128)。
园区与场馆补助:新获评国家级、重庆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分别补助100万元、50万元(咨询电话:区文化旅游委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科023-71431128);
符合条件的非国营博物馆分三年给予总额不超100万元补助(咨询电话:区文化旅游委文学艺术和文化遗产科023-71433558)。
旅行社奖励:新注册三年内营业收入达1000-2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旅行社,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组织境外游客和在华外国人来南川旅游并住宿的旅行社,按50元/人次补助,单个旅行社最高20万元(咨询电话:区文化旅游委 市场管理科 023-71429556 )。
七、时限
本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至2030年7月1日止。
八、注意事项
同一主体获得同级同类型多项认定的,按照就高原则只享受一项。国家和重庆市有其他激励扶持政策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申报享受相关政策。
九、政策咨询问答
问:我们是一家影视动漫企业,今年刚达到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且升规入统,请问如何申报补助?
答:区文化旅游委将于每年3月中旬发布申报通知,兑现上一年度补助,并列出每项支持政策具体所需材料清单及表格模板,企业对照申报要求,向区文化旅游委提交材料。区文化旅游委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至企业。具体可咨询区文化旅游委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科023-71431128。
问:我们计划新建一家有350间客房的酒店,固定资产投资预计1.2亿元,申请补助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在酒店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向区文化旅游委市场管理科(023-71429556)提交补助申请,同时提供酒店建设相关审批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证明材料、客房数量证明等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获得补助。
问:我们的民宿正在按照丙级标准改建,已经有贷款发生,如何申请贷款贴息?
答: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建或改建的民宿,在建设期间实际发生的贷款,按年度向区文化旅游委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科(023-71431128)申请贴息,需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发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民宿建设相关规划文件等材料,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贴息。
问:我们旅行社新注册,预计明年营业收入能达到1500万元,何时可以申请一次性补助?
答:在达到营业收入标准的次年,向区文化旅游委市场管理科(023-71429556)提出申请,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明细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补助。
解读单位:重庆市南川区文化旅游委;
联系电话:区文化旅游委023-714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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