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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关于《重庆市南川区火葬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日期: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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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重庆市南川区火葬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和《重庆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深化殡葬改革行动方案(2023—2027年)》(渝府办发〔202383号)《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抓<重庆市深化殡葬改革行动方案>》(渝民〔20242号)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过程

围绕上级要求和结合我区实际,区民政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火葬区划定开展了前期工作调研,召集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综合参考人口密度、交通便捷度、经济发展态势、耕地人均数等状况,以乡镇(街道)、村(居)为单元进行划定,形成了《重庆市南川区火葬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了指导思想、划定工作原则、划定范围、执行批次以及工作要求几大部分。

(一)划定原则。坚持推行火葬与改革土葬同推进,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划定火葬区,以乡镇(街道)、村(居)为单元,综合参考交通便捷度、人口、经济以及耕地等状况进行划定。

   (二)划定范围。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水江镇、南平镇、大观镇、鸣玉镇、三泉镇、兴隆镇、石溪镇、楠竹山镇、木凉镇、河图镇、黎香湖镇、金山镇、大有镇全域划定为火葬区。

(三)执行批次。该方案执行分两步走,第一步,三个街道办事处全域和水江镇、南平镇、大观镇、鸣玉镇、三泉镇、兴隆镇、石溪镇、楠竹山镇、木凉镇、河图镇、黎香湖镇集镇建设规划区所涉村(居)及不属于集镇建设规划区但以前有火葬区域村(居)纳入火葬区,待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区人民政府赓即发布通告执行。第二步,水江镇、南平镇、大观镇、鸣玉镇、三泉镇、兴隆镇、石溪镇、楠竹山镇、木凉镇、河图镇、黎香湖镇其余村(居)和大有镇、金山镇全域于2027年区人民政府适时发布通告后执行。

(四)工作要求。一是明确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职责,共同做好火葬区划定工作;二是严格按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开展火葬区划定工作;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深入持久地开展殡葬改革宣传。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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