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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南川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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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背景

应急避难场所是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受灾群众避险安置、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近年来应急管理部等12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76号),对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南川区地处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过渡地带,地质条件复杂,伴随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和产业集聚,应急避难需求日益增长。截至2025年,南川区虽已建成一批应急避难场所,但仍存在紧急场所占比不足、部分乡镇设施设备不完善、行政村覆盖不均衡等问题。为提升南川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构建现代化应急避难场所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位规划,南川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南川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二、编制过程

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于2025年启动,主要经历以下阶段:

(一)调研评估阶段(2025年12月上旬)收集南川区社会经济、地理环境、灾害风险、现有应急避难场所等基础资料,对全区34个乡镇(街道)的应急避难场所和潜在资源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二)初稿编制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1月)开展灾害风险、避难人口需求、可利用资源等专题研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形成《专项规划》初稿。

(三)征求意见阶段(2025年1月—2026年2月)组织区规资、住建、教委、交通、水利及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进行多轮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四)专家评审阶段(2026年2月中旬)邀请应急管理、城乡规划、防灾减灾等领域专家对《专项规划》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评审稿。

(五)矢量数据库阶段(2026年2月-3月)根据评审稿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国土空间一张图数据库绘制根据数据库调整形成公众审查稿。

(六)公开征求意见阶段(2026年4月)按照相关规定,现将《专项规划》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为南川区全域,面积2602平方千米。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以2025年为基准年。

(二)规划目标2035年建成布局合理、资源统筹、功能完备、平急结合、管理规范的现代化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具体目标包括:长期、短期、紧急应急避难场所可容纳避难人数分别达规划常住人口(70万人)的5%15%85%;行政村应急避难场所覆盖率达100%;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完善度达100%

(三)规划布局衔接灾害风险与人口分布,构建区(县)级-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三级应急避难场所体系。至2035年,全区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共计337处,其中:长期避难场所2处,全部位于中心城区;短期避难场所6处,分布于中心城区及大观镇、水江镇、南平镇;紧急避难场所329处,覆盖全区244个村社。总有效避难面积197.53万平方米,可容纳避难人数81.53万人。

(四)重点任务

撤销与新增:撤销1处已变更用途的场所;新增195处应急避难场所,新增有效避难面积66.21万平方米,可容纳避难人数28.5万人。

标准化提升:对现状及新增场所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准化改造,完善功能分区、设施设备和物资装备。

构建应急通道:打造陆、水、空立体应急通道网络,强化对外疏散与内部救援通道建设。

区域协同:针对部分乡镇避难能力不足问题,建立区域协同机制,加强灾时统筹安置。

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应急避难场所资源统筹管理调度机制和数字化平台,实现智能化管理。

(五)实施保障从组织保障、资金保障、使用与管理保障、社会参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区应急管理局为规划实施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防灾减灾重点工作,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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