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和年度考核指标
南川府办发〔2019〕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6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信息化条件下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更是网络时代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确保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
二、落实监管责任。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信息保障等工作。政务新媒体的主办单位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履行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发布解读信息,并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宣传、网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公布真相、表明态度、辟除谣言,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发布动态信息。
四、优化办事服务。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统筹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围绕利企便民,聚合办事入口,优化用户体验,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所有能在网上办理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类事项要全部入驻“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所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开通“渝快办”网上办事入口,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公开信箱办理工作,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建立网民留言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五、规范开设整合。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我区政府网站仅保留区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原则上全区只保留一个政务移动端,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保留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建立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主管单位批准。按照“关停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全面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工作。对无专人维护、长期无更新、安全保障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不符合开设要求的,要先整合后关停;对群众关注度高、有一定影响力、确需保留的,要优化完善功能、配齐保障队伍、加强审核把关,切实做优做强。予以关停的,要按程序注销有关认证信息;予以保留的,要及时登记备案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全区政务新媒体数量精简、开设规范、保障到位、管理有序。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
六、严格信息发布。严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内容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内容审核把关职责,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上传的信息资源权威、准确、及时。主办单位要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建立“7×24”小时值班读网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按程序转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及时报主管单位。强化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区政府门户网站应保持每日更新,政务新媒体每周更新不少于3次。
七、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情况及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度进行考核。检查和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并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相关指标考核内容;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责问责。
附件:1.《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2.《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考核指标》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