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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4008682034F/2023-0001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3-03-23
[ 发布日期 ]
2023-03-23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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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部署,我区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形成了《南川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渝林函〔2023〕103号)要求,现将我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

全区整合优化前的自然保护地共10处,总面积96724.19公顷(含交叉重叠),包括重庆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0515.17公顷)、金佛山风景名胜区(44744.36公顷)、重庆金佛山国家森林公园(7611.61公顷)、重庆黎香湖国家湿地公园(483.65公顷)、重庆南川山王坪喀斯特国家生态公园(708.73公顷)、重庆南川大石包市级湿地公园(32.00公顷)、重庆南川乐村市级森林公园(1498.26公顷)、重庆南川楠竹山市级森林公园(367.40公顷)、重庆南川睡佛山市级森林公园(516.01公顷)、重庆南川顺龙山市级森林公园(247.00公顷)。

二、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

整合优化后,全区自然保护地7处,总面积57607.37公顷,包括重庆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3927.88公顷)、金佛山风景名胜区(22264.17公顷)、重庆南川黎香湖国家级湿地公园(373.37公顷)、重庆南川泓湖市级湿地公园(24.19公顷)、重庆南川楠竹山市级森林公园(202.79公顷)、重庆南川乐村市级森林公园(293.14公顷)、重庆南川木菠萝市级森林公园(521.83公顷)。

重庆金佛山国家森林公园、重庆南川山王坪喀斯特国家生态公园整合到重庆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南川睡佛山市级森林公园、重庆南川顺龙山市级森林公园整合到金佛山风景名胜区,不再保留其名称。

公示期:2023年3月23日至3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电话:023-71611488,传真:023-71488000,电子邮件:jfsjqgwh@163.com。

附件:1、南川区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2、南川区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3、南川区自然保护地调入图斑分布图

4、南川区自然保护地调出图斑分布图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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