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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目 录
1.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2.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3.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
一、党的建设(26项) | ||
1 |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 |
2 |
加强党委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 | |
3 |
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抓好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两企三新”领域等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指导村(社区)及以下党组织的成立、撤销、调整、换届和管理,开展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 | |
4 |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开展党内关怀、党员激励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 |
5 |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奖励、监督等工作,开展各类评先评优推荐上报。 | |
6 |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教育引导、日常管理、服务保障和关心关怀等工作。 | |
7 |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好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工作清单,做好人才政策宣传、培养引进、服务保障等工作。 | |
8 |
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落实乡镇(街道)常态化制度化议事协商工作,指导“渝里乡商”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培育和提升基层党建品牌。 | |
9 |
负责本镇数字重庆建设工作,做好本级政务信息平台、系统的管理使用,推进“141”基层智治体系建设。 | |
10 |
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加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 | |
11 |
负责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培育社会工作组织,推进社会工作站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 |
12 |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 |
13 |
负责指导辖区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监管村(居)换届选举、自治等工作。 | |
14 |
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 |
15 |
推动镇、村(社区)两级监督体系建设,负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按照权限分类处置问题线索。 | |
16 |
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协商民主政治建设,团结服务辖区内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华侨归侨侨眷、归国留学人员等群体,支持各类统战人士开展履职实践活动。 | |
17 |
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负责党代表日常联络服务,推动党代表履职,按期组织召开镇党代会。 | |
18 |
落实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主席团会议,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 |
19 |
落实政治协商工作,支持保障政协委员进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负责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和调研视察工作,承办政协委员提案。 | |
20 |
负责基层工青妇等群团和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 |
21 |
加强商会党建工作,培育和发展商会组织,发挥商会作用。 | |
22 |
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 |
23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严格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做好本辖区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 |
24 |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规范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农家书屋,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全民阅读等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动移风易俗。 | |
25 |
落实上级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打造具有大观辨识度的全面深化改革案例。 | |
26 |
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 |
二、经济发展(12项) | ||
27 |
负责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 |
28 |
负责开展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统计抽样调查等统计调查工作。 | |
29 |
负责编制和落实镇级财政预决算,规范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等工作。 | |
30 |
负责指导监督村(社区)财务管理,开展村(社区)财务和经济责任审计。 | |
31 |
负责镇域经济统计调查和指标监测分析。 | |
32 |
负责政府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做好资产使用、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 |
33 |
负责大观镇商贸中心管理,改善镇域消费环境,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 | |
34 |
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惠企政策,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 | |
35 |
负责开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的招商引资工作。 | |
36 |
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政府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入库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 |
37 |
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申报科技项目,助推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 |
38 |
负责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限上商贸企业、限上建筑业等“四上”企业培育工作。 | |
三、民生服务(18项) | ||
39 |
负责辖区内生育服务管理,开展人口监测与家庭服务。 | |
40 |
负责辖区内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就业、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指导、信息查询、就业帮扶等服务。 | |
41 |
提供公共创业、职业培训服务,负责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扶持补贴申请的受理和初审,负责开展特殊群体、困难群体创业帮扶。 | |
42 |
负责社会保障卡申领、启用、查询、信息变更、挂失、补领、注销等日常业务办理。 | |
43 |
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暂停、变更、信息查询事项办理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
44 |
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 |
45 |
负责建设和管理本辖区各类体育场地设施,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 | |
46 |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暂停、变更、信息查询、退休待遇申领、死亡抚恤金申领事项办理以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查询、暂停等相关业务办理。 | |
47 |
负责高龄津贴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动态管理等工作。 | |
48 |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服务工作。 | |
49 |
负责开展义务教育政策法规宣传,营造关心关爱教育工作者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尊重和保护适龄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
50 |
加强残疾人关爱服务,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政策宣传和解读、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动态管理等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 |
51 |
负责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及经济困难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养老服务补贴的受理审核、动态管理、公开公示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 |
52 |
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收集、走访慰问、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和权益维护,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 | |
53 |
开展便民服务中心集中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 | |
54 |
负责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调整、换届、选举,监督其依法履职。 | |
55 |
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协调处置物业纠纷矛盾。 | |
56 |
负责劳动争议预防、调处、工伤保险政策咨询以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 |
四、平安法治(17项) | ||
57 |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干部法治理论能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应对等工作。 | |
58 |
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 |
59 |
依职权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开展行政执法。 | |
60 |
负责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预防和遏制电信诈骗案件发生。 | |
61 |
负责常态化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线索摸排工作,预防有组织犯罪。 | |
62 |
开展禁毒、禁种宣传,负责制止、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负责本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 |
63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负责社会矛盾纠纷源头管控、排查化解及信息报送。 | |
64 |
负责建立健全领导接访、下访等制度,按规定受理、协调、处置信访事项。 | |
65 |
开展国防教育,负责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建设。 | |
66 |
负责选聘和管理法律顾问,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提供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 | |
67 |
制定全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领域的工作要点、检查计划等,按照职责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
68 |
负责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提升全镇应急管理能力。 | |
69 |
依法依规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组织群众疏散撤离以及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等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 | |
70 |
负责本级应急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 | |
71 |
负责辖区内铁路红线范围外安全巡查、隐患排查、问题上报等工作。 | |
72 |
负责辖区内过境高速红线范围外安全巡查和问题上报。 | |
73 |
组织开展辖区内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 |
五、乡村振兴(20项) | ||
74 |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加大对本地区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巡查排查力度,对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
75 |
负责设施农业用地前期选址、备案审查、汇总报备、日常监管等工作。 | |
76 |
负责辖区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监督管理,支持壮大集体经济。 | |
77 |
负责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理顺产权归属,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 |
78 |
负责农村土地(含林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 |
79 |
依法处理辖区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土地(含林地)使用权争议,受理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提出的调查处理申请,调解农村土地(含林地)承包经营纠纷。 | |
80 |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申报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村容村貌。 | |
81 |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组织走访、联系重点人群,宣传落实各项帮扶政策。 | |
82 |
负责组织开展农技随访工作和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 |
83 |
负责优化农业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农综项目建设。 | |
84 |
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负责制定辖区内农业农村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 |
85 |
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 |
86 |
负责培育壮大精品果蔬、白茶等特色产业。 | |
87 |
发挥大观镇农业产业联盟作用,助推镇域农业产业互助发展。 | |
88 |
持续开展“新农人”引才引智活动,引导城市资本下乡,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和资源。 | |
89 |
支持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衔接“中医药+乡村旅游”,推动建设中药材种植特色基地,助力形成“大观园种植观光—产业园工业旅游”的药旅融合线路。 | |
90 |
负责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社会化服务。 | |
91 |
负责辖区内农林水等工程项目建成依法移交后的监管。 | |
92 |
开展撂荒地整治,负责督促指导有关责任主体复耕复种。 | |
93 |
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引导形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 | |
六、生态环保(9项) | ||
94 |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宣传教育,负责本辖区内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巡查、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环境污染投诉调查及损害纠纷调解等工作。 | |
95 |
做好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日常监督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 | |
96 |
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开展河流巡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巡河发现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劝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报告。 | |
97 |
落实林长制工作责任,组织镇村两级林长开展日常巡查、宣传工作,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 |
98 |
开展长江“十年禁渔”,负责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工作。 | |
99 |
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日常巡查,发现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植物等行为及时上报。 | |
100 |
负责秸秆禁烧宣传、巡查、管控工作。 | |
101 |
负责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工作。 | |
102 |
负责辖区内林业资源管理,开展古树名木养护,组织义务植树。 | |
七、城乡建设(9项) | ||
103 |
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监管。 | |
104 |
负责辖区内集镇、村庄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 | |
105 |
负责本镇作为实施主体的工程的招投标、项目实施和监管。 | |
106 |
负责辖区内在建村镇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 | |
107 |
负责集镇环境秩序整治,做好清扫保洁工作,提升市容市貌。 | |
108 |
负责宅基地和建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批,严格执行选址、放线、验收三到场。 | |
109 |
对鉴定为危房且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村镇建筑作出强制治理决定。 | |
110 |
负责乡村道路养护,加强隐患排查。 | |
111 |
负责开展卫片图斑核查,做好农户私搭乱建整治工作。 | |
八、文化和旅游(4项) | ||
112 |
负责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工作,做好文化设施设备管护运行,指导村(社区)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 |
113 |
开展本辖区文物安全巡查保护、非遗项目挖掘保护传承,促进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 | |
114 |
打造“周末‘趣’大观”乡村旅游品牌。 | |
115 |
发挥大观镇乡村旅游联盟作用。 | |
九、综合政务(10项) | ||
116 |
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文稿起草、信息宣传、调查研究等工作。 | |
117 |
负责本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等工作。 | |
118 |
负责档案工作制度的制定,做好档案收集、归档、移交、管理、开放审核、到期鉴定、密级变更等工作,负责本级档案安全工作,指导和监督村级档案工作。 | |
119 |
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 |
120 |
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负责办理“民呼我为”等平台转办的本镇职权范围内事项。 | |
121 |
负责内部审计和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建立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 |
122 |
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上报处置突发事件。 | |
123 |
负责机关考勤、请销假、印章管理等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 |
124 |
负责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等工作,做好会务等保障工作。 | |
125 |
负责本镇年鉴、史志及地情文献资料收集、整理、编撰报送及地方志资料收集工作。 |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镇配合职责 |
一、党的建设(10项) | ||||
1 |
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
区委组织部 |
1.负责镇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考察、交流调整、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 |
1.做好镇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考察、换届选举、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 |
2 |
上级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管理 |
区委组织部 |
区委组织部: |
1.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机构人员。 |
3 |
社区工作者招聘、使用、管理 |
区委组织部 |
区委组织部: |
1.负责社区工作者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
4 |
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使用、管理 |
团区委 |
1.负责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选拔。 |
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计划申报和岗位安排、日常管理等工作。 |
5 |
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 |
区市场监管局 |
1.负责向上级申请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助。 |
1.负责本辖区内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聘用、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
6 |
生态护林员管理 |
区林业局 |
1.指导开展生态护林员人员选聘、业务培训、日常检查、考核管理。 |
1.负责生态护林员选聘、培训和考核管理。 |
7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 |
区委编办 |
1.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的受理、审核、核准。 |
1.提出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 |
8 |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 |
团区委 |
1.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学生实践地对活动的支持。 |
做好“三下乡”社会实践联络和协调工作。 |
9 |
基层工会建会 |
区总工会 |
1.负责下发建会任务清单。 |
1.摸排企业建会条件及意愿。 |
10 |
“一函两书”工作 |
区总工会 |
1.负责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
联系协调“一函两书”涉及的辖区企业。 |
二、经济发展(15项) | ||||
11 |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建设 |
区发展改革委 |
1.负责审核项目。 |
1.清理建设需求。 |
12 |
能源项目开发建设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1.负责政策宣传。 |
13 |
规上企业服务 |
区经济信息委 |
1.负责确定企业服务专员。 |
1.负责政策宣传。 |
14 |
开展工业技术改造 |
区经济信息委 |
负责项目备案管理。 |
负责政策宣传和日常服务。 |
15 |
受理居民用电申请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经济信息委: |
1.指导村(居)委员会初步核实并上报用电地址情况。 |
16 |
协税护税工作 |
区税务局 |
1.主管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
开展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宣传工作。 |
17 |
“一卡通”系统管理 |
区财政局 |
1.负责系统开发、升级。 |
1.负责政策宣传,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
18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 |
区农业农村委 |
1.制定补贴方案。 |
1.负责宣传补贴政策。 |
19 |
财政奖补资金“一事一议”项目管理 |
区农业农村委 |
1.批复乡镇申请。 |
1.提交项目申报。 |
20 |
农村沼气安全服务及监管 |
区农业农村委 |
1.对乡镇(街道)管理人员及大中型沼气工程业主开展安全培训。 |
1.组织沼气用户参加安全培训。 |
21 |
开展国土绿化“四旁植树” |
区林业局 |
负责设计、审核、实施、验收、资金兑付及后期管护。 |
负责项目申报。 |
22 |
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 |
区林业局 |
1.建立管护组织,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 |
1.落实管护制度。 |
23 |
退化林修复 |
区林业局 |
1.下达实施面积。 |
1.负责项目申报。 |
24 |
集中供水工程管理 |
区水利局 |
1.负责本行政区域规模化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的监督管理。 |
1.负责辖区内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的监督管理。 |
25 |
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补贴管理 |
区水利局 |
1.审核核减人员和费用发放。 |
1.负责核对移民人员名单及生存、就业、服刑等情况,核减人员公示并上报。 |
三、民生服务(29项) | ||||
26 |
困难职工帮扶 |
区总工会 |
1.负责复审帮扶平台建档信息。 |
1.负责收集上报困难职工相关资料。 |
27 |
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
区总工会 |
1.宣传发动辖区内农民工、新形态就业者等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加入互助保障。 |
1.负责收集上报辖区内农民工、新形态就业者等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信息,线上参保。 |
28 |
国企部分困难双解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管理 |
区人力社保局 |
1.负责复核确认。 |
负责书面材料初审。 |
29 |
国企困难下岗分流人员社保缴费补贴管理 |
区人力社保局 |
1.负责复核确认。 |
负责书面材料初审。 |
30 |
就业帮扶车间管理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人力社保局: 1.牵头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并实地考察评估。 2.对审核评选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发文认定、授牌。 3.牵头做好每年就业帮扶车间绩效评估工作,按评估等次及时发放带动就业奖补。 区农业农村委: 1.联合区人力社保局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并实地考察评估。 2.对审核评选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区人力社保局发文认定、授牌。 3.负责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就业帮扶车间信息维护。 4.负责就业帮扶车间日常管理,加强在产业发展、销售渠道拓展等方面帮扶,支持车间持续健康发展。 |
1.开展就业帮扶车间政策宣传。 |
31 |
充分就业村创建 |
区人力社保局 |
1.负责审核确认。 |
1.负责充分就业村培育。 |
32 |
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 |
区卫生健康委 |
1.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能培训。 |
负责政策宣传。 |
33 |
精神卫生工作 |
区卫生健康委 |
1.建设和完善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 |
1.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工作。 |
34 |
传染病防治 |
区卫生健康委 |
1.负责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
开展预防传染病健康教育。 |
35 |
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 |
区卫生健康委 |
1.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
1.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
36 |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
区教委 |
1.负责办理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手续。 |
1.负责摸排适龄儿童、应读未读适龄儿童人群情况,了解未到校就读原因。 |
37 |
在校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 |
区教委 |
1.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 |
1.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 |
38 |
开展社区教育 |
区教委 |
1.加强办学阵地建设。 |
负责社区教育活动具体承办任务。 |
39 |
校外培训机构和无证办学监管 |
区教委 |
区教委: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规进行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幼儿园,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外培训市场联合执法,重点加强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日常监管。 |
负责排查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无证幼儿园经营行为并及时上报。 |
40 |
养老服务机构监管 |
区民政局 |
区民政局: |
1.支持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村养老互助点建设。 |
41 |
社区老年食堂建设 |
区民政局 |
负责社区老年食堂统筹规划、审核、验收、挂牌。 |
1.负责受理核实社区老年食堂建设申请。 |
42 |
经济困难集中照护集中服务救助金管理 |
区民政局 |
1.开展政策宣传。 |
1.负责申请受理、审核上报、公示。 |
43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
区民政局 |
区民政局: |
1.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报告。 |
44 |
襄渝铁路矽肺人员管理 |
区民政局 |
1.负责襄渝铁路矽肺病伤残民工补贴相关政策解释。 |
负责核实人员生存状态信息。 |
45 |
精减退职人员管理 |
区民政局 |
1.负责精减退职人员补助相关政策解释。 |
负责核实人员生存状态信息。 |
46 |
代管干部及遗属补贴人员管理 |
区民政局 |
1.负责代管干部及遗属补贴人员补贴相关政策解释。 |
负责核实人员生存状态信息。 |
47 |
慈善工作 |
区民政局 |
1.负责全区慈善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
1.负责落实辖区内的相关慈善工作,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
48 |
村级建制调整工作 |
区委社会工作部 |
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 |
1.对辖区内符合村级建制调整条件的村进行调查摸底。 |
49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区民政局 |
1.承担行政区划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变更。 |
1.开展地名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
50 |
殡葬管理工作 |
区民政局 |
区民政局: |
1.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排查,负责本辖区内殡葬事务监督管理。 |
51 |
“渝馨家园”建设 |
区残联 |
1.负责下达项目计划。 |
1.制定建设方案。 |
52 |
残疾人托养服务 |
区残联 |
1.明确托养服务形式。 |
1.摸清并上报残疾人托养需求。 |
53 |
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服务 |
区残联 |
1.制定并执行残疾人康复救助、教育就业等惠残政策。 |
1.开展政策宣传,摸清需求。 |
54 |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区残联 |
1.统筹全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
摸清、上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 |
四、平安法治(26项) | ||||
55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
区政府办公室 |
1.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
1.开展非法集资线索排查、上报。 |
56 |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
区委政法委 |
区委政法委:负责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统筹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调跨区域跨部门的未化解且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
1.组织协调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力量,负责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 |
57 |
“一标三实”工作 |
区公安局 |
牵头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人员核采一个标准地址。 |
1.负责录入实有人口数据。 |
58 |
非警务警情联动处置 |
区公安局 |
分派任务指令。 |
1.接收任务指令。 |
59 |
雪亮工程建设 |
区公安局 |
1.负责雪亮工程建设。 |
负责对雪亮工程布设线路、点位提出建议意见。 |
60 |
养犬管理 |
区公安局 |
区公安局: |
1.组织协调本辖区犬只防疫。 |
61 |
“三非”人员管理 |
区公安局 |
1.对非法入境的外国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进行处罚。 |
负责排查上报“三非”人员。 |
62 |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
区委政法委 |
区委政法委: |
1.开展社会治安宣传工作。 |
63 |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1.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
64 |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
区公安局 |
区公安局: |
1.开展日常巡查。 |
65 |
社区矫正工作 |
区司法局 |
1.负责对有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 |
1.建立社区矫正小组。 |
66 |
安置帮教工作 |
区司法局 |
区司法局: |
1.成立安置帮教小组,拟定安置帮教方案。 |
67 |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 |
1.牵头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
68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区市场监管局 |
1.负责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和培训。 |
1.开展消费维权宣传。 |
69 |
打击传销行为 |
区市场监管局 |
1.牵头开展查处传销行为法律法规宣传。 |
1.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建立的传销属地联防联控严打工作机制。 |
70 |
食品安全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 |
1.牵头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71 |
森林防火检查站建设运行 |
区林业局 |
负责防火检查站的建设、验收、移交,争取运行资金补助,对检查站的运行进行监督指导。 |
督促检查站工作人员履行森林防火检查职责。 |
72 |
野生动物致害赔偿 |
区林业局 |
1.开展相关政策宣传。 |
1.现场核实致害情况。 |
73 |
小型水库安全监管 |
区水利局 |
负责区管小型水库安全监督和防汛监督管理。 |
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监督工作。 |
74 |
天然气管理 |
区经济信息委 |
1.定期开展天然气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天然气安全知识,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加强对天然气经营企业安全宣传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
1.开展天然气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
75 |
商贸行业安全管理 |
区商务委 |
1.加强对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 |
1.开展商贸行业限额以下个体经营户及“九小场所”安全宣传教育。 |
76 |
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 |
区水利局 |
区水利局: |
1.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
77 |
森林火灾应急救援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1.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
78 |
地质灾害判定、治理和较大及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
79 |
工贸企业安全管理 |
区应急管理局 |
1.加强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 |
1.按照职责对本辖区内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80 |
消防救援工作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1.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
1.参与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
五、乡村振兴(13项) | ||||
81 |
到户产业奖补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1.负责核定标准。 |
1.负责组织申报。 |
82 |
渔业产业发展 |
区农业农村委 |
1.负责本辖区渔业统计工作。 |
1.负责水域规划和综合利用。 |
83 |
畜牧产业发展 |
区农业农村委 |
1.负责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
1.负责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
84 |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1.负责生猪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
1.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教育。 |
85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区农业农村委 |
1.牵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贯彻落实。 |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
86 |
农村土地流转管理 |
区农业农村委 |
1.指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
1.负责流转合同签证。 |
87 |
肥料农药减量增效增收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1.加强肥料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 |
1.做好农药取样、送检,试验示范。 |
88 |
农作物病虫鼠草害防治 |
区农业农村委 |
1.负责农作物病虫鼠草害监测、预报。 |
1.提醒农户做好生产防护工作,指导农户安全用药。 |
89 |
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1.制定并组织实施动植物疫病防治规划。 |
1.开展动植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 |
90 |
死亡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置 |
区农业农村委 |
1.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检查。 |
1.接收养殖户、养殖场报告。 |
91 |
农业保险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1.负责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操作细则。 |
1.开展政策宣传。 |
92 |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
区水利局 |
1.负责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监测、预报等工作,指导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
1.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 |
93 |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
区供销合作社 |
1.履行具体牵头职责,建立统筹管理、联席会商的运行机制,抓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1.支持本辖区农合联运行。 |
六、生态环保(8项) | ||||
94 |
退耕还林工作 |
区林业局 |
1.开展退耕还林规划设计、检查验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 |
1.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并与退耕还林者签订合同。 |
95 |
生活垃圾管理 |
区城市管理局 |
1.负责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
1.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动员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等工作。 |
96 |
土壤污染防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1.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 |
97 |
水污染防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1.开展水污染法律法规宣传。 |
98 |
大气污染防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生态环境局:1.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2.制定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方案,确定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及具体实施方案,协调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重点企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整治提升。3.推进工业涂装、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工作。4.预警期间,合理安排错峰生产,必要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 |
1.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
99 |
噪声污染防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1.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
100 |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
区生态环境局 |
1.策划开展固体废物宣传活动。 |
1.开展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的宣传教育工作。 |
101 |
农业污染防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1.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排查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报告。 |
七、城乡建设(17项) | ||||
102 |
卫片图斑整改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图斑进行实地核查。 |
103 |
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负责指导、收集办理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所需材料。 |
1.负责收集相关材料。 |
104 |
临时用地管理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负责界定临时用地使用范围。 |
1.开展临时用地相关政策宣传。 |
105 |
三改用地管理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开展三改用地相关政策宣传。 |
106 |
测量标志、生态保护红线界桩保护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
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测量标志、生态保护红线界桩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107 |
廉租房申请工作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负责审核申请资料。 |
1.负责申请受理、审核、公示、上报。 |
108 |
农村低收入人群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负责申请受理、审核、公示、上报。 |
109 |
房屋使用安全监管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牵头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1.组织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110 |
在建房屋质量监管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
111 |
既有住宅小区电梯增设工作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开展政策宣传。 |
112 |
城镇房屋外墙砖脱落处置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对商品房协调利用大修基金处置。 |
1.负责日常排查、问题上报。 |
113 |
排水项目、污水管网项目建设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负责项目包装、招投标。 |
1.负责日常排查。 |
114 |
物业设施设备组织代修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负责物业专项维修金代管、审批。 |
针对防水渗漏、电梯故障、水泵损坏、外墙脱落、排水功能障碍和消防设施损坏等应急事项组织代修,向区住房城乡建委报备。 |
115 |
乡村大件垃圾治理 |
区城市管理局 |
1.受理管理责任人的报告。 |
1.确定管理责任人并向责任区域公示。 |
116 |
建筑垃圾管理 |
区城市管理局 |
1.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及分类处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防止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
1.开展建筑垃圾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117 |
存量违法建筑整治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城市管理局: |
1.开展日常巡查。 |
118 |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
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
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1.负责拟定全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征拆政策宣传、政策调研及业务培训工作。2.负责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并公告。3.负责起草征拆补偿、安置方案,经审批后发布公告。4.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和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屋价格评估。5.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对征拆范围内的权属、地类、实物等进行调查登记确认,测算补偿费用。6.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对征地安置人员资格调查、认定,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手续。7.指导乡镇(街道)对征地住房安置人员的调查、登记、审核、安置等相关工作。8.负责信息公开类信访案件的处置,配合征拆实施类信访案件的调解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征地政策类信访稳定处置工作。9.督促、指导安置房的还房工作。10.配合征拆补偿安置争议的行政协调、行政裁决、非诉执行、行政复议、诉讼涉及的相关工作。11.负责征地实施档案的搜集、归卷及管理;负责征拆实施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12.负责征拆类信息公开、填报备案工作。 |
1.清理、核实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数及权属总面积、耕地总面积。 |
八、文化和旅游(4项) | ||||
119 |
旅游安全管理 |
区文化旅游委 |
1.负责旅游行业安全工作指导、防范、监管、培训和应急处理。 |
1.开展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120 |
露营地监管 |
区文化旅游委 |
1.制定监管计划。 |
1.开展安全宣传。 |
121 |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
区文化旅游委 |
1.负责制定计划。 |
1.负责申报项目。 |
122 |
文化风貌管控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日常巡查、现场维护、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 |
1.负责本辖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
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接部门及工作方式 |
一、经济发展(2项) | ||
1 |
落后产能排查 |
承接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
2 |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 |
承接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
二、民生服务(18项) | ||
3 |
推进错时共享停车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4 |
残疾人证办理 |
承接部门:区残联 |
5 |
住宅物业收费标准核定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 |
6 |
住宅专项应急维修资金监管和使用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7 |
对违规领取80岁以上高龄津贴的追缴 |
承接部门:区民政局 |
8 |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9 |
追回超领、冒领计划生育各类扶助资金、补助资金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 |
10 |
开展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
11 |
对辖区内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12 |
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查 |
根据优化生育政策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13 |
再生育审批 |
根据优化生育政策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14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承接部门:区林业局 |
15 |
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分居证明) |
法律法规条款已失效,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16 |
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核查 |
承接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 |
17 |
就业帮扶培训 |
承接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
18 |
创业实体信息及就业务工信息统计 |
承接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
19 |
对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任务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20 |
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指标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三、平安法治(85项) | ||
21 |
对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22 |
开展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23 |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24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带储存设施)申请材料初审及现场核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25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现场核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26 |
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27 |
对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28 |
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29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30 |
对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31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32 |
对粉尘涉爆企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33 |
扩建、改建各类老旧小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34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35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36 |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37 |
对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质量实施监督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38 |
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39 |
对广告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40 |
电梯安全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41 |
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42 |
消除重大药品安全隐患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43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44 |
旅游纠纷行政调解 |
承接部门:区文化旅游委 |
45 |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案件处理 |
承接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
46 |
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及装配动力装置的无牌无证车辆管理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47 |
建立微型消防站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支队 |
48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行为的处罚(通用赋权)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支队 |
49 |
对个人随意倾倒、抛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处罚(通用赋权)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50 |
对《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处罚(通用赋权)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51 |
对在道路上的通讯、邮政、电力、有线电视、公交客运、环境卫生等设施出现污损、残缺未及时清洗或修复的处罚(通用赋权)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52 |
对城市内的工程施工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处罚(通用赋权)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53 |
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处罚(通用赋权)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54 |
食品摊贩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备案卡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55 |
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等信息并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或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56 |
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
57 |
对养殖专业户未实行雨污分流,未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贮存设施,未及时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收集、贮存、处理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
58 |
对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
59 |
对露天堆场、仓库、消纳场、填埋场未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
60 |
对干洗、机动车维修未设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
61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支队 |
62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高层建筑内宾馆、餐饮场所的厨房烟道、燃气管道未定期检查、清洗和保养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支队 |
63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支队 |
64 |
对天然气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入户安全检查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
65 |
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擅自安装、维修天然气燃烧器具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
66 |
对在禁止生产建设活动的区域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生产建设活动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水利局 |
67 |
对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修坟、钻探、开凿涵洞隧道、陡坡开荒等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影响水利工程运行的活动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水利局 |
68 |
对在乡道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交通运输委 |
69 |
对未经批准更新采伐乡道护路林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交通运输委 |
70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处罚(自选赋权) |
承接部门:区林业局 |
71 |
对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72 |
对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73 |
对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74 |
对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或者乘坐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75 |
对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标线、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标线、指路标志指示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76 |
对在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77 |
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78 |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79 |
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80 |
对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81 |
对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82 |
对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83 |
对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84 |
对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85 |
对拖拉机载人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86 |
对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87 |
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88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89 |
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以及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90 |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出现变更经营许可证的情形未依照规定申请变更或逾期仍不申请变更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91 |
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支队 |
92 |
对载客进燃气充装站充气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支队 |
93 |
对载客进入加油站加油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支队 |
94 |
对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支队 |
95 |
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支队 |
96 |
对违反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支队 |
97 |
对公共交通工具、停车场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的处罚(委托执法)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支队 |
98 |
校园安全监管 |
承接部门: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99 |
违停摄像头管理、维护、运营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100 |
民用醇基燃料监管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101 |
路况评定 |
承接部门:区交通运输委 |
102 |
水土保持项目监管 |
承接部门:区水利局 |
103 |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 |
承接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
104 |
旅游违法行为查处 |
承接部门:区文化旅游委 |
105 |
非法成品油制运销整治 |
承接部门:区商务委 |
四、乡村振兴(4项) | ||
106 |
种子质量安全监管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107 |
收割机、拖拉机等农机技能操作培训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108 |
对完成农产品网络销售额任务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109 |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质量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林业局 |
五、生态环保(5项) | ||
110 |
公益林管护 |
承接部门:区林业局 |
111 |
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 |
承接部门:区林业局 |
112 |
外来入侵物种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 |
113 |
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
114 |
再生资源回收监管 |
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
六、城乡建设(3项) | ||
115 |
公租房物业管理工作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116 |
通信线缆布设排查 |
承接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
117 |
户外T型广告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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