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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384711663732Y/2021-001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物价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日期 ]
2021-10-19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南川区居民生活用供水设施安装价格的通知

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区泽禹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我区居民生活用供水设施安装价格行为,经区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将我区居民生活用供水设施安装价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供水设施安装价格

居民生活用供水设施安装实行一价清(用地红线至户表的建设),其标准如下:

(一)城区居民生活用一次供水设施一户一表安装价格标准按3500户执行;二次供水设施一户一表安装价格标准按4200户执行。以上价格包括小区内庭院管网、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安装等费用。

(二)建制乡(镇)场镇居民生活用一次供水设施一户一表安装价格标准按2800户执行,以上价格包括小区内庭院管网、一户一表安装等费用。二次供水设施一户一表安装价格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城区和建制乡(镇)场镇外居民生活用供水设施安装价格可参照2800户的标准由供需双方按现行工程计价定额预算协商确定。

(四)老旧小区一户一表(不包含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改造按1361户(其中居民出资300户)执行,有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二、执行范围

公共供水企业辖区内一户一表居民用水户。

三、非居民供水设施安装价格

非居民自来水安装价格未纳入政府定价目录,供水设施安装企业按现行工程计价定额结合安装成本,实行明码标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落实惠民政策

企业对城乡困难家庭(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个人出资安装的居民供水设施安装费用实行减免,切实减轻其生产生活负担。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原南川市物价局《关于自来水行业安装及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川物价发〔200256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11018



附件下载:

202110191540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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