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2019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是南川区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部门组成情况:警令处、政治处、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审计室、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出入境管理支队、科技信息化科、网络安全管理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禁毒支队、禁毒科、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内保支队、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特警支队、情报信息支队、便衣侦查支队(图侦支队)、警务督察支队、南川区看守所、南川区拘留所、南川区强制戒毒所、东城派出所、南城派出所、西城派出所、三泉派出所、南平派出所、水江派出所、大观派出所、鸣玉派出所、金山派出所、大有派出所、太平场派出所、白沙派出所、石墙派出所、神童派出所、合溪派出所、金佛山景区治安派出所、头渡派出所、冷水关派出所、山王坪派出所、兴隆派出所、黎香湖派出所、石溪派出所、楠竹山派出所、福寿派出所、木凉派出所、古花派出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04.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04.62万元,比2018年增加158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99.18万元,比2018年增加4636.3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数增加;二是政策性调资;三是人民警察法定节假日之外加班补贴和人民警察岗位津贴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公用经费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005.44万元,比2018年减少3332.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民警察法定节假日之外加班补贴和人民警察岗位津贴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公用经费支出,2018年工程竣工等。主要用于治安管理、路交通、巡逻防控、刑事侦查、扫黑除恶等。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8.5万元,比2018年增加206万元,主要原因是应指工程及雪亮工程资金需求减少,主要用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950万元,比2018年增加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与上年接待无差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120万元,比2018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达到报废标准,将于2019不安予以报废并重新购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5009.72万元,比上年增加1924.47万元,主要原因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从项目支出列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总额150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92.4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05.4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38辆,其中机要通信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执法执勤用车8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行政运行(公安)2040201: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信息化建设2040219: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七)执法办案2040220:反映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八)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一)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99: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四)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121099: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支出。
(十五)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冉静,电话:71687096
附表:1.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部门收支总表
7.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部门收入总表
8.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部门支出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