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区产业发展阶段性规划,拟订阶段性产业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发展。
2.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区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区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提出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本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的各类财政性支持和扶持资金安排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平衡、管理使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经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能源和节能技术改造等投资项目。规划和组织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
4.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运行态势,负责年度工业园区发展、工业调控目标的制定、考核和监督落实。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负责对工业经济运行要素(煤、电、气、运和重要物资)的平衡调度,并提出资源优化配置建议。
5.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
6.指导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基地集中,培育和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指导和协调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并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对接,争取相关政策和项目支持。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监督职责。
7.负责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工作和设备行政管理及监督,参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破产、关闭、搬迁、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和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工作。
8.负责电力、天燃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醇基燃料、工业节能、无线电、盐业、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的行政监管,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机构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区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负责电力、天燃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醇基燃料、盐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本区电力、天燃气、广播、电讯线缆设施保护工作。
9.加强企业服务工作,指导和规范中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社会化服务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负责指导和管理工业行业协会。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的融资工作,参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企业的维权投诉和企业减负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10.负责指导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员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工业发展的督查、统计和考核。
11.负责贯彻国家、市级有关盐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食品工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食盐专营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
12.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工业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关于能源行业管理职责分工。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会同区发展改革委编制电力、天然气、煤炭年度平衡计划。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中长期能源生产建设,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负责跨区域能源资源的协调平衡和合作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做好关于城市燃气工作的衔接。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设事业单位重庆市南川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支队和重庆市南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经济运行科、投资规划科、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应急管理科、中小企业科(园区办)、大数据和信息化科、能源科等8个职能科室。现有公务员编制22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共计31人。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南川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川委发〔2019〕40号)精神,我委增加了大数据应用管理工作,内设科室根据职能职责也作了相应的调整。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39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97.3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14.81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标准、在职职工年终绩效奖标准和退休职工休养费标准提高增大了基本支出年初预算金额,项目经费预算增加主要是增加了南川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项目,预算给企业的工业信息化专项资金增加143万元,企业贷款担保费补贴资金增加6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397.3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942.64万元,金融支出6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87万元,共计支出较去年增加414.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4.8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09.9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7.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7.38万元,比2019年增加414.8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40万元,比2019年增加104.83 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标准、在职职工年终绩效奖标准和退休职工休养费标准提高增大了基本支出年初预算金额;项目支出3409.98万元,比2019年增加309.98万元,主要原因是大数据应用管理工作转为我委负责,新增了南川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项目,预算给企业的工业信息化专项资金增加了143万元,企业贷款担保费补贴资金增加61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4.85万元,比2019年增加4.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5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16.85万元,比2019年增加4.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的原因是工作责能职责增加及招商引资工作重任较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3.81万元,比上年增加74.24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进行了调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3.5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我单位实施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所有项目支出均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09.9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金额175.74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面积4875.73平方米,车辆1辆,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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