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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2202H/2021-00137 [ 发文字号 ] 南川教函〔2021〕141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的通知

各中小学、教育管理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等“五项管理”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手机管理

(一)完善管理制度。

各校要完善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严格执行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规定。

(二)细化管理措施。

各校要结合实际,以年级为单位科学固定手机保管装置;明确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手机为学生的应急电话;落实手机保管责任人;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加强教育引导。

各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校规校纪等多形式常态化做好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做好家校沟通,将手机管理要求告知家长,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二、加强睡眠管理

(一)科学安排作息时间。

各小学严格执行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各中学严格执行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00,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各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科学制定作息时间表,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确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按上述要求做好就寝管理。

(二)合理安排作业。

各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帮助和督导并调整作业量,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

三、加强读物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川教发〔2019〕48)文件精神,科学合理推荐课外读物,规范推荐程序,履行推荐主体责任;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全方位清理,一律不得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一律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四、加强作业管理

(一)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各小学要确保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3—6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各初中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90分钟;各高中要科学合理确定作业数量。

(二)加强作业完成指导。

各小学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各初中教师要指导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合理作业数量,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五、加强体质管理

(一)落实体育健康课程。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体育健康课程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

(二)保障体育活动实践。

各学校要确保每天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严禁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利用体育家庭作业等形式鼓励学生参加运动。

(三)优化体质健康监测。

各学校要做好覆盖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电子和纸质档案,通过分析学生体质健康变化趋势,改进学校体育工作,要把学生体质健康情况及时通报学生家长。

(四)做好学生近视防控。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南川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每学期开展2次全覆盖视力筛查,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一次眼保健操。

六、工作要求

区教委相关职能科室对学校五项管理的落实情况要加强日常监管,指导学校执行到位;责任督学督促学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对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及时上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15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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