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2392G/2021-00104 [ 发文字号 ] 南川林发〔2020〕56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0-03-13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促进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恢复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取消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通知》(渝林护〔2020〕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重要意义

南川气候温和、地貌多样,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全区有陆生野生动物523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55种。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使命责任,努力推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二、切实规范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一)加强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按照行政辖区管理范围认真做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不断强化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迁徙物种停歇地等区域的保护管理,防止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被割裂和破碎化。要加强陆生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管护,特别是对金佛山自然保护区、山王坪喀斯特国家生态公园、黎香湖国家湿地公园、乐村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内的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野生鸟类集群的越冬地、繁殖地以及迁徙停歇地,要实施网格管理,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二)规范陆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

区林业局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繁育、猎捕、交易、运输等许可审批,会同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指导已取得繁育、经营资格的养殖单位转型发展,对已持有的繁育、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再年检、换发新证。对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的,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严格审核和检疫检验。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用于科研、药用、展示等场地的安全检查,强化属地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强化陆生野生动物展示管理

加强对野生动物展演行业的管理,限制娱乐化和商业化展示展演活动的扩散趋势,避免将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作为商业性娱乐活动用于招徕游客的噱头。禁止未经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展演野生动物的活动。

三、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救护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强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要充分发挥林业站工作人员、村社干部、护林员等基层护林队伍作用,切实加强野外巡查巡护,严密监测野生动物种群动态,一经发现野外或者人工繁育场的野生动物不正常死亡等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并配合区林业、畜牧兽医等部门开展采样送检、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发现野外受伤、病弱、饥饿、受困等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及时重庆市药物种植研究所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联系人:张承露;联系电话:13983300200)联系,开展收容救护工作

四、加强监管协作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严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出售、运输、携带、邮递和进出口等关口,密切配合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相关执法单位要加大打击非法养殖、猎捕、展示、交易、运输、食用等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

                                               2020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南川慢直播

微信

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

适老版

我要留言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 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审计局 重庆市南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统计局 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 重庆市南川区信访办公室 重庆市南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重庆市南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太平场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乾丰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河图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木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神童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鸣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石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福寿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冷水关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民主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峰岩乡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骑龙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中桥乡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石墙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德隆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合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古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大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三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山王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