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企业:
为实现农业技术成果组装集成、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无缝链接,提升农技服务效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5〕45号)要求,我区拟建设3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市场监管局正式注册登记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
(二)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三)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四)与相关产业的农技人员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指导服务关系。
二、建设要求
(一)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交流观摩和推广应用,将基地建设成为推动我区农业科技创新、农业高新技术转化应用的样板和实训基地。
(二)规范生产管理,做好生产档案记载并提供相关检测数据。
(三)积极与科研单位开展合作,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形成较强的技术力量。
(四)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高素质农民现场培训基地、农情信息采集和传播基地、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
(五)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详细注明试验示范内容、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等信息,示范展示农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等。
(六)项目原则上于2025年10月底以前实施完毕。
三、申报材料
2025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书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495501917@qq.com);法人资格代表复印件以及其他佐证资料。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7时(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以邮箱报送时间为准)。
五、申报程序
(一)各项目业主结合生产实际,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不得代编代报,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项目申报书经乡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二)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达项目文件,并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三)区农业农村委督促项目实施。
六、补助资金额度及支持环节
每个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全国基层农技推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支出,新品种试验示范所需材料、农资、小型仪器设备等技术物化投入品的购置补助,推广服务、宣传培训、技术咨询等费用补助以及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其他支出,其中:宣传培训、技术咨询等费用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5%。不得支出的范围: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的支出,建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的支出,基础性农业科研等支出,以及与农技推广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
联 系 人:杨金花(15025687388)
联系电话:023—71429727
邮 箱:495501917@qq.com
附件:南川区2025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