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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736573856B/2026-000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6-04-02 [ 发布日期 ] 2026-04-02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主体:

根据《重庆市南川区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我区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38万元用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补助,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42日—410日。

二、申报主体

具有合法手续的生猪养殖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猪大户,其中集约化以上生猪养殖场(现存栏生猪200头以上)必须具有环评及用地等手续。

三、补助范围及标准

主要对养殖场(户)新建(改建)养殖圈舍、动物防疫、无害化处理冻库建设、智慧畜牧建设、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节水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进行补助。其补助标准按《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川区农业特色产业补助标准的通知》(南川农委发〔202038号)执行,按投资总额的50%以内补助。

四、申报程序

申报通知公示后,由业主自行编制实施方案,经辖区乡镇(街道)对业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现场核查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决定,并将评审结果在“重庆市南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建设任务,业主按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完成建设任务。

五、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实施方案实现单个项目单个装订,不得胶印。

(二)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汇总表、实施方案、项目应具备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及用地手续等资质、承诺书。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档一并报送至区畜牧兽医渔业中心,联系人:安虓,联系电话:17323762594

(三)报送时间:202641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重庆市南川区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3.项目汇总表

4.承诺书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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